易晖
昨日《春城晚报》报道,昆明某小区分布在盘龙江两侧,一边属于五华区,另一边属于盘龙区。小贩们“跨区”摆摊,和城管“打游击”。盘龙区城管来了,小贩就立刻跑去江对面的五华区,反过来也一样。要是两区城管部门一起出动,小贩们就“躲”到桥上,因为这座“贯通”两区的桥,区划归属还不明确,“老猫们都不会来桥上。”
该报道提出的问题是,城市管理“空地”归谁管?或者说,能否在划分区域时更准确一点,不留下“灰色地带”?但笔者以为,这里不存在行政区域划分不明的问题,“跨区”小桥要划分归属,一家一半不行吗?相反正因为两边的城管都太清楚“楚河汉界”,不愿跨界一步,才给了小贩们“打游击”的空间。
行政区域再怎么调整,“跨区”的“灰色地带”都永远存在。我以为“灰色地带”是一个“水平地带”,对于画家来说,能够自如地在画板上调出各种层次的灰色,是画艺水平高的体现;对于小贩来说,善于利用“灰色地带”和城管“打游击”,是民间智慧的体现;对于管理者来说,最大限度地宽容那些不黑不白,不好不坏的“灰色地带”,体现了以人为本和善治。在我看来,两区城管及警方各司其职,不愿过于紧密地联合起来“围攻”跨区摆摊的小贩,不愿将“躲”到桥上的小贩赶下河,并不是因为“跨区执法”真的那么难,而是因为对“灰色地带”有所包容,对于在城市边缘谋生存的“游击队”有所同情。
“灰色地带”的出现有迫不得已的苦衷。因为周边原来的旧货市场被拆除,部分商家失去了“阵地”,只好“跨区”摆摊“打游击”卖货。加上居住在周边的多是外来打工人群,消费水平不高,从“游击队”手里买些便宜货,是低成本生活之所需。一位先生说,“灰色地带”虽然对环境有点影响,但也方便了生活。然而,有部分市民和专家对“灰色地带”并不宽容,高调地鼓动两区城管“跨区执法”、“轮流执法”。我以为,这种心态太极端。
在小贩活跃的沿江两岸,小吃摊、水果摊、衣帽鞋袜摊连成一片。但这些经营行为如何界定,并不能做简单的非黑即白判断。对于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可以依据法律法规处理,但小贩经营多处于“灰色地带”,对于一般的占道经营行为,如果多数群众没有表示强烈不满,不妨让其“游击”。这并不意味着“灰色地带”必然是管理“空地”,管理方可以引导“游击队”讲文明、讲卫生,让其自觉参与到“创卫”工作中来。
留点“灰色地带”给市民,可以提高城市的幸福指数。那座将小区分为两个区的小桥,被小贩们称为“地中海”。我想,如果这座小桥没有正式名称的话,就叫“地中海”好了。希望那些有条件到真正的地中海休闲,到名为“地中海”的酒店洗桑拿的人士,不要将小贩们的“地中海”端掉。让小贩们“躲”到这个狭小的“灰色地带”,也不见得就影响“创卫”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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