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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快评)同样的奖励为何引发不一样的声音

(2011-07-06 00:2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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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吴龙贵

    昨日两则有关奖励的新闻,一则是阿里巴巴宣布,基于“最美妈妈”吴菊萍徒手救助堕楼女童的见义勇为行为,公司奖励20万元作为“感动阿里奖”。一则关于网坛一姐李娜,7月4日,湖北省表彰李娜勇夺法网女单冠军大会召开。李娜被授予“湖北跨越先锋”荣誉称号,并获得60万元奖金。(7月5日新浪科技、《扬子晚报》)
    对于“最美妈妈”吴菊萍的获奖,网友毫不吝啬地给予了掌声和赞美,称其获奖“当之无愧”,并盛赞“阿里巴巴”是企业界的楷模;然而对于李娜的获奖,网友却是颇多非议,在其该不该奖的问题上展开了激辩。这样的对比非常耐人寻味。我们很难说,见义勇为的吴菊萍与夺得法网冠军为国争光的李娜谁对社会的贡献更大,但从关注度和受欢迎程度上说,李娜绝对不逊色于吴菊萍。但为何同样是获得奖励,舆论反响却如此大相径庭?
    直观地说,这首先是因为奖金来源的不同。吴菊萍获得的奖励来自于阿里巴巴公司,而李娜的奖金来自于政府。奖金来源的不同,决定了奖励性质的不同。前者是一种独立的企业行为,对于一个以盈利为目标的企业而言,鼓励社会公德并非是其当然的法定义务,然而阿里巴巴仍然愿意主动承担这样一份额外的社会责任,即便只是针对本公司员工,也殊为可贵。而后者是一种政府行为,政府奖励李娜的奖金来自于纳税人,因而在某种程度上说,应该获得纳税人的授权,至少要有一定的民意基础。从网友们的反馈来看,很显然民众并不认同,这本身就说明此举的不合理性。
    公众之所以会有完全不同的评价,还在于两种奖励的社会导向不同。当下,道德滑坡严重,企业普遍缺乏社会责任感,在这样的语境下,阿里巴巴的奖励,不仅对于因救助堕楼女童而受重伤的吴菊萍是雪中送炭,对于整个社会风气也是一种及时的“补血”,小而言之可以提升企业凝聚力,大而言之可以起到一种榜样作用,带动更多的企业投入到公益事业中。即便我们并不能排除这其中包含了一定的形象诉求,但整体而言这种行为对社会是非常积极和正面的。
    反观李娜的获奖,我们看到了什么?看到的“赢者通吃”,看到的是纯粹的体育精神被赋予了过于沉重的政治色彩。政府慷纳税人之慨拿出60万元奖金,对于年收入已达2亿元的李娜来说根本毫无意义,然而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李娜的成功源于职业化,而职业化的精髓就是脱离体制庇护完全凭个人实力“自负盈亏”,公众很难理解,政府究竟凭哪样要自作多情?人们不无遗憾地看到,那个自称“赢球是为了奖金”,站在最高领奖台首先感谢“赞助商”和“教练团队”的自信而充满人性化的李娜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懂得四处讨巧、有些世故甚至圆滑的李娜——坦白说,这对李娜而言何尝不是一种束缚?
    “最美妈妈”的事迹感动了社会,但迄今为止,尚没有听到身受重伤的吴菊萍获得来自官方奖励的消息。不妨这样的设想:为什么最先奖励吴菊萍的是企业而不是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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