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读者来论)院士评选必须有严格的利益回避制度

(2011-07-05 01:13:56)
标签:

杂谈

 

丁寅

 

 

中国工程院日前公布进入第二轮评审的院士候选人名单,由485人减至163人。此前,一些央企高管和政府高官进入有效候选人名单,引起公众质疑。第二轮名单显示,中石化党组书记、董事长,前中海油董事长傅成玉等央企高管没有进入。(《新京报》7月4日)
    公众如此在意院士的身份,一方面是基于对学术和科学家纯度的期盼,另一方面在于,国企和政府部门人员参选院士,更有插手科学捞资本的嫌疑。
    此次最大的争议还是来自中国工程院工程管理学部,因为这个部本身的设立标准就不清晰。从理论上说,学术意义上的工程管理和现实中的经营管理、行政管理是两回事,可实际操作中,都能根据需要整成一回事,整成领导的事。从候选名单中涉及的单位就可以看出,本应指向学术性的评价机制,成了企业经营管理绩效的评价机制,而且对一些央企来说,这种绩效的取得还是建立在垄断基础上的。
    我们并不是说,这些有着高管和高官背景的候选人,就没有科学能力,或者说学术水平不高。他们或许此前是优秀的科学家,可一旦进入领导行列,就有了另外一套评价机制,相应地,诸如院士这种针对科学家的评选,就没了你的份。这对于身兼数长的人看似不公平,但我们需要用这种“不公平”来保证院士的纯度。况且,这也是社会机制的一种必然选择,社会机制会做出合乎每种职业属性的激励,像高官,对他工作的奖励主要表现在升迁上;高管,就是薪酬和成就感;而对科学家,只有院士称号才是最高奖励。简言之,人生路上,要么东,要么西,不能样样都占据。
    要做到这一点,院士评选就必须建立起严格的利益回避制度。利益回避是现代社会中一个关于权力运行的基本常识,没有回避就无法确保公正。从发达国家看,他们对学术管理是很严格的,要求学者一旦担任校长,就不得再从事学术研究,这是防止大学校长动用手中的行政权,为自己谋求学术利益。对院士的评选,我们也应遵循这一逻辑。
    科学领域的行政化常常为人所诟病,我们实在没必要让院士评选再承担这样的污名。高官和高管有其各自领域的奖励机制,那就让学术回归它应有的单纯。这不会让高官和高管损失什么,但对学术进步而言,却很重要。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