傩送
近日,一则《看看政府文件的严肃性,有图有真相》的网帖在网络传播。该帖子称,在一天(4月18日)的时间里,青海省海西州人民政府将朱驰航等4名干部先任命后再免职并退休。记者查证后发现,当天先任命再免职并退休的干部有6人之多。(《东方早报》5月15日)
这6位官员有一个共同点,即先前均系海西州各相关局、办及国企的正科级干部,在4月18日当天被擢升为副县级干部(皆为相关局、办副调研员),旋即被宣布免职退休。
在副县级岗位上屁股还没坐热,就离职休养了。千万别以为这是组织在跟他们开玩笑,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是组织对他们的关心爱护——赶在退休前官升一级,退休后的待遇自然相应提高。所以,这个“当天提拔当天退休”的戏码对当事人而言,并非“乐极生悲”,而是“功德圆满”。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副所长彭光华先生认为,这一任免令最主要的问题就是程序上“太不讲究了”。这个“太不讲究”的说法很耐人寻味,比较“讲究”的做法可能是,不要集中在一天“任免退”,“分期分批”地进行,或者提前一两年就着手准备,也许就可以避开网民和媒体的火眼金睛。
从昨日各大门户网站有关该新闻的网友跟帖看,这种现象在不少地方都存在,近似于一种官场潜规则——有的干部在基层岗位上辛辛苦苦干了一辈子,碍于“僧多粥少”不能晋升职务,临到退休前,组织上出于照顾,给他们任命一个级别上高于现职,但没有实权、不占编制的闲职,好让他们的晚年生活有相对优厚的福利待遇。
很多网友对此表示愤慨,理由大致有三。其一,没干一天副县级干部的工作凭什么享受副县级退休待遇?其二,一天之内提拔、免职、退休,这简直是把干部任免程序当儿戏;其三,这是慷纳税人之慨对退休官员发“安慰奖”,有滥用公共财政的嫌疑。
这些批评都在理,海西州的做法肯定是有问题的,至少程序上存在瑕疵。但换一个视角看,“退休前官升一级”在某些时候符合体制内的相对公平。如上所述,有些长期在基层工作的公务员一辈子努力工作,贡献未必比高级别的官员小,在职时工资待遇却不高,如果能在退休后多拿几个养老钱,也是对他们多年辛勤工作却“不得志”的一种补偿。问题是,行政体系内部的公平和整个社会的公平并不是同一概念,“退休前官升一级”这种做法固然能令当事人感受到组织的温暖,却不可避免地增加了公共财政支出,而且这一额外支出与相关制度、程序存在冲突。
可能合乎人情,却不合乎规则,这就让人很纠结。窃以为这种纠结的制度性根源在于,我们的官场利益分配,从在职到退休,基本上是“以官职论英雄”,官儿越大,工资、福利、退休金越高;而官场是一个金字塔结构,越往上人数越少。这样一来,无论你工作有多么兢兢业业,在专业岗位上表现得多么优秀,只要你升不了官,就永远是一头干得多吃得少的老黄牛。
有没有这样一种可能性,变“以官职论英雄”为“以贡献论英雄”?即便是在公务员队伍,也不是人人都适合担任领导干部职务或有志于升官,有的人可能更适合长期从事基层工作或某种专业性工作,这样的公务员如果工作努力且卓有成效,理应享受到较好的经济待遇。
深圳市去年启动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将公务员划分为综合管理、行政执法、专业技术三类,后两类建立独立的晋升渠道,待遇与行政级别脱钩,不再走“官道”。以行政执法类为例,只要执法水平高,就能成为在职拿高薪、退休有保障的高级执法员,没必要争着当科长、处长。
食厚禄者不必一定是高官——我认为这种改革思路是有益的,对那些基层公务员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公务员是一种激励。这样做的最大好处是,公务员们不必一门心思惦记着加官晋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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