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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话题:禁止产销塑料购物袋

(2011-04-24 01: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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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周末话题:禁止产销塑料购物袋
   
   
    塑料袋怎么禁,环保购物袋怎么推广?日前,云南省政府法制信息网公布了《云南省禁止生产销售塑料购物袋规定(草案)》(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稿)。该《规定》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稿提出,鼓励商品销售、商业服务等场所,免费为消费者提供布袋等环保、可以重复使用的购物袋。倡导消费者自带或者使用菜篮、布袋等可以重复使用的耐用型购物工具。同时,对违反规定进行销售和提供塑料购物袋的,拟加大处罚力度。(21日《春城晚报》)
   
   
   
   
   
   

    “限塑令”升级“禁塑令”并不苛刻

 

             胡艺

 

   塑料袋泛滥成灾已经是不争的事实,国务院办公厅曾下发了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通知要求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2008年6月1日开始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尽管“限塑令”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塑料袋使用数量,但是不少人已经养成了商家提供塑料包装,出门不带购物袋的消费习惯。几毛钱仍难以降低人们使用塑料袋的热情。云南省拟出台地方规定,把“限塑令”升级为“禁塑令”,对违规商家制订了处罚措施,表面上看,新规不近人情,有点意识超前,但是体现了现代环保理念,是对“限塑令”的补充与深化,对于引导消费者的消费习惯、环保习惯的积极意义不可低估。而且“禁塑”也是未来的环保消费方向。
   当然,不论是经营者还是消费者,培养经营习惯与消费习惯都有一个不短的过程,在实施初期可能会遇到一些阻力,但是,这些阻力并不影响绿色消费观念改变我们的生活,破解塑料袋消费难题是社会发展的大趋势。据报道,现在,许多国家已经开始行动起来:爱尔兰从2002年以来,对塑料袋征收使用税,一次性塑料袋使用率现在已经降低了90%;欧洲、美国、加拿大的部分城市,禁止商店使用塑料袋,代之以纸袋与可以重复使用的环保包装。就连亚洲的孟加拉国与不丹这些不发达国家也改变了他们的消费观念,明令禁止消费者使用塑料袋。
    出台地方禁塑令固然重要,如何落实才是问题的关键,如何让更多的人转变塑料袋使用观念更令人期待。现在我们正在倡导循环经济与绿色消费,就从不用塑料袋这些身边小事做起。如果云南的禁塑新规真正运作起来,并且向全国推广,那将是对环保事业的一大贡献。

   
   
     禁塑,不妨多做加法
   
   
             从建锋

    禁塑令出台后用什么样的措施保障其落到实处,显得尤为重要。诚然,用高额罚款的手段,可以让商家老老实实地遵守规定。但是相关部门有没有想过,这么做倒是让自己轻松——大不了开张罚单了事,可是能不能真正做到禁塑呢?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商家仍然大肆发放塑料袋――――只不过改成收费了,消费者也是坦然面对。由是观之,需要厘清的思路是,禁塑不是为了明确塑料购物袋究竟应该由谁埋单,而是为了减少塑料购物袋的使用。只在罚款上做文章,有违环保的宗旨。
  如果说禁塑是在做减法,那么,采取奖励以及以旧换新等方式,则是在做加法。若想禁塑取得成效,除了重罚之外,还要多做加法才行。我倒是有个提议,就是反其道而行之:相关部门对使用环保购物袋的商家,凭所打印的购物小票以及向生产厂商购买的记录等,进行适当的奖励。奖励之下,还怕塑料购物袋现身吗?
    除此之外,还可以将以旧换新写入禁塑令中。江苏版的限塑令中,一大亮点就是鼓励超市、商场等零售场所“以旧换新”回收本超市、商场售出的废旧塑料袋、环保袋。以旧换新,无疑能让塑料袋、环保袋真正得到循环使用,继而让禁塑令落到实处。而对于商家来说,这么做也不吃亏———既方便自己,也方便顾客,不是双赢吗?
   
   
   
 
 

   
   
   
   
   
      让“新塑料时代”的曙光照进云南

          一挥

    市民都知道禁塑的意义,但希望市场上有更多能够取代传统塑料袋的产品。黑色垃圾袋据说可以降解,禁塑不至于给倒垃圾带来太大的影响。然而,在街上买了含油水的熟食后怎么带回家?这将是个不大不小的麻烦事。
    现在,许多单位食堂和餐馆提供的所谓“绿色食品袋”仍是不可降解的塑料袋。在昆明,我遇到一位颇有环保意识的烧烤摊老板,他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商店里卖糖果和点心都使用的那种纸袋取代塑料袋,为顾客装烧豆腐、鸡脚等,但仍不得不用很小的不可降解的塑料袋装作料。如果市场不能提供安全而可降解的食品袋,那就没有真正的禁塑。
    据媒体报道,出于环保需要和节约石油能源,美国大部分州和欧洲主要国家已立法禁止用普通塑料做各种包装膜,与此同时,生物降解淀粉塑料每年以30%的速度逐年递增,当地所生产的食品包装膜、购物袋、一次性生活用膜、工业产品包装膜、片材、快餐盒、发泡网等非常畅销,生产成本不断降低,迎来“新塑料时代”的曙光。但我国生物降解淀粉塑料制品生产量非常小,产品的安全性、牢固性及价格还不能令人满意。许多“生物降解饭盒”存在漏油、漏汤的毛病,不能完全取代普通塑料饭盒。虽然有的地区出现了新型的PBS塑料袋,这种塑料袋3个月后就能够完全生物降解,但PBS塑料袋的生产成本比现有塑料袋的生产成本高出20%,难以进一步推广。
    中国早已是世界制造业大国,生物降解淀粉塑料产品却满足不了国内市场需要,更别说占领国际市场,这是很大的遗憾。但从另一个角度说,禁塑给生物降解产品市场带来了巨大的发展空间。真下决心禁塑的话,眼下的技术难题总是会随着市场需要而攻克的。云南禁塑已走在全国前列,如果在生物降解塑料产品开发方面也走在全国前列,让“新塑料时代”的曙光照进云南,禁塑工程就不会再“玩虚的”。

 
   
   
   
   
   
    环保购物袋真能免费吗
   
   
                 普嘉
 
 
   
    上世纪80年代,广东商家率先向顾客提供无偿塑料袋,当时这种做法被认为极大方便了市民生活,并迅速在全国城乡推广。然而,随着塑料袋用量的不断加大,这种广为使用的购物方式又成为白色污染的罪魁祸首。云南的塑料袋“禁令”显然比国务院的“限令”更进一步,一批塑料袋厂商还可能会被淘汰。但我注意到,意见稿提出是“鼓励”免费为消费者提供环保购物袋,“倡导”消费者自带购物工具……“鼓励”或“倡导”都不是强制性措施,商家也好,消费者也罢都未必会遵守。商家就算不免费提供环保购物袋,也奈何不了,说不定还要乘机靠购物袋赚一笔。
    实行“限塑令”的这几年,我感受最深的就是花钱买塑料袋。我去超市买东西总是临时起意,没提前准备好或随身携带购物袋的习惯,买的东西一多,不得不又花钱买购物袋。有的超市购物袋3元起步,比一袋盐巴还贵。家里还有一堆仅用了一次的购物袋,真是浪费。实施限塑令后,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还对塑料袋收费解释称:“实施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可以避免过度滥用塑料购物袋,减少其使用总量,节约资源;同时,也有利于消费者的节约意识、环保意识,促进塑料购物袋的回收再利用。”然而,实施限塑令以来真的达到节约环保的初衷了吗?恐怕购物袋的成本都转嫁到消费者身上了。
    该征求意见稿中我最关心的是“免费”二字。当然,云南禁塑新规中的“免费提供环保购物袋”与国务院限塑令的“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并不矛盾,区别在于环保不环保。然而, 哪怕有的商家愿意在购物袋上不要钱,恐怕所谓“免费”提供购物袋,其费用成本也计入到商品价格中,变“明收”为“暗收”,到头来消费者还是冤大头。我认为环保不该仅止于培养节约意识、环保意识上,更应该靠技术革新,降低环保购物袋的成本,就像塑料袋那样廉价到可以白送,这样才是真正方便消费者。
 

       
        
   
   
  
      应该延伸工作触角
   
   
          范军朝
   
    要确保“禁塑令”真正落到实处,避免“禁塑令”变成吓唬人的“纸老虎”,不应该只是某一个部门唱“独角戏”,应该做到多管齐下,真正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不然,就达不到预期的效果。首先,“禁塑令”实施前一定要切实做好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特别是对塑料制品生产企业、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塑料购物袋的制作、销售使用单位,应开展全方位的“立体”宣传,使他们深入了解“禁塑令”,并充分认识到白色污染的严重危害性,自觉做到不生产、不销售、不使用塑料购物袋;其次,政府部门要积极倡导有关企业开发生产可以重复使用的节能环保型“购物袋”,并在优惠政策上给予倾斜,以免全面“禁塑”后给人们的日常生活带来不便,毕竟,多年来人们外出购物时对塑料购物袋有较强的依赖性,一下子禁止使用会有不少人难以习惯;再次,要加大查处力度,使违反“限塑令”的企业和个人受到应有的惩罚,对屡教不改的更要从严从重处理,使他们再也不敢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塑料购物袋。
    此外,相关部门在落实“禁塑令”方面,应该延伸工作触角,不可让乡村成为塑料购物袋的“世外桃源”和“避风港”,因为乡村群众使用塑料购物袋的现象也相当普遍,只有城市乡村同步“禁塑”,其社会效果才会更加显著。

 
   
    

   
   
    关键是监管要到位

          程绍德

    早在2009年1月1日,云南就下发了“禁塑令”,即在全省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切塑料购物袋。然而,由于缺少与禁塑配套的查处措施,再加上有关部门监管不力,市场上塑料购物袋依然被商家大量使用,尤其是在农贸市场,“禁塑令”更是成了一纸空文。
    目前,全国实行“禁塑令”的只有海南和云南两省,而其他地方只实施“限塑令”。2008年6月1日国务院下发“限塑令”,如今三年时间即将过去了,各地的实践已经证明,塑料袋仅靠“限”是限不住的,只要有塑料的存在,就会有人继续使用,就总有一些商业场所会成为这一政策法规执行的“死角”。比如农贸市场,本身就难以监管,再加上商品价格不是固定的,所以很难判定摊贩究竟有没有收取塑料袋的费用。眼下在农贸市场上,几角钱的零头往往被忽略不计,指望商贩去向顾客收取几角钱的塑料袋钱,显然不太现实。
    彻底改变这一现状,最根本的办法是将塑料袋彻底“封杀”,即通过立法手段禁止塑料购物袋的生产和销售。目前,澳大利亚、美国旧金山等一些国家或地区就已经采取了这种措施,英国政府也表示,将全面禁止生产和使用塑料包装袋。在国内,云南和海南两省显然已经走在了前头。
    “限塑”也好“禁塑”也罢,要想取得实效,关键是监管要到位。“禁塑”是一项巨大的工程,监管的工作量是巨大的,紧靠某个部门来监管显然力不从心,难免会重蹈“限塑”的覆辙。草案虽说设定了处罚条件,而且力度也不小,但是监管工作如果跟不上,一切都是空谈。所以,要想让“禁塑令”不再成为一纸空文,首先必须界定各行政职能部门的责任,强调对“行政不作为”的惩处,敦促有关部门加强市场监管。

 
   
   
   部分禁塑比全面禁塑可行

     
   
        卞广春
   
    禁生产销售塑料袋,积极推广环保购物袋,初衷是可以理解的。但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禁止生产、销售塑料购物袋,禁止在商品销售场所、商业服务场所提供塑料购物袋,不同于之前的限塑令,全面禁塑的难度更大,很可能会使新的规定成为漂亮的花瓶。
    限塑令的执行效果本来就不很理想。“限塑令”自2008年6月1日实施后,几乎所有大型超市、购物中心等,都严格实施了这一规定。(有市民还认为,这些超市不仅不需要向顾客提供购物袋,从而降低了经营成本,还因为销售塑料购物袋而增加了营业利润,从中捞了一把。此言不虚。)但在小型商店,特别是农贸市场,“限塑令”的执行情况却很不乐观。为了提高竞争力,小型商店甚至会以提供免费塑料袋取悦顾客;农贸市场上,顾客不可能因为一两元的蔬菜而购买塑料袋,农户及经营者也不可能不提供塑料袋,让顾客将湿淋淋的蔬菜抓在手里带回家。事实上,农贸市场是“限塑令”的最大盲区。
    全面禁塑,能让小型商店、农贸市场知禁而止吗?难。按照新的《规定》,在商品销售场所、商业服务场所提供塑料购物袋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个人予以警告,可以并处50元以下罚款;对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可想而知,一个农户每天销售蔬菜的毛收入或许都没有50元,工商部门发现他们提供塑料购物袋,怎么忍心处以这样的罚款,农户又怎么认可这样的罚款?处罚难的结果,是规定变软,让位于执行现状,这样的规定也就没有什么意义了。
    依笔者之见,部分禁塑比全面禁塑可行。鼓励商品销售、商业服务等场所,免费为消费者提供布袋等环保、可以重复使用的购物袋,倡导消费者自带或者使用菜篮、布袋等可以重复使用的耐用型购物工具,这样的做法在任何范围内,都是积极可行的。但全面禁塑,应该选择大型超市、商场等,在农贸市场等,则应根据情况推行限塑令,给全面禁塑留有余地。不然,难以成为现实的全面禁塑,反而成为笑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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