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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观察)别把慈善弄成一件高风险的事

(2010-04-14 00:39:31)
标签:

杂谈

吴龙贵

 

    近日有媒体爆出,章子怡匿名为西南干旱灾区捐款20万元。这个消息得到红十字总会相关负责人的证实,但同时这次曝光再次引发争议,部分网民认为章子怡被迫“匿名”是受到捐款门事件影响;另一些声音则认为,这显然是一场精心策划的危机公关。对于相关争议,昨日章子怡的经纪人纪灵灵并未作出回应。(《成都商报》4月13日)
    这起事件,大致可以视为当下慈善现状的一个缩影:即说的人多,干的人少,以至于那一小部分人在道德上变得非常弱势,因为总有人拿着放大镜看你,迫不及待地等着你出点什么事,然后群起而攻之。不知道这些人哪来的道德优越感,有时候真让人怀疑,到底是谁捐了钱。
    自“诈捐门”后,章子怡再次陷入诚信危机。排除这背后可能存在的名利场上的种种是非不谈,整个社会舆论的表现令人心寒。一些人的逻辑是这样的:既然匿名,又怎么会被记者知道?肯定是精心策划的危机公关,最终不但难以挽回形象,反而会贻笑大方。
    不管这种建立在猜测基础上的推断是否成立,我都觉得对人家“捐款20万”的事实避而不谈、视而不见,却刻意放大捐款动机的心理是非常阴暗的。
    且不说章子怡匿名捐款是否危机公关还未得到证实,就算得到证实了,也没有什么可指责的。章子怡不是一个专业的慈善家,而是电影明星,名誉对她而言不亚于第二生命。因而,章子怡在“诈捐门”之后试图挽回声誉实属人之常情,而且不能否认,危机公关是商业文化下的必然产物,这不是某一个明星所能左右的。讽刺的是,我们能容忍明星通过炒作绯闻来提高知名度,能容忍网友靠恶搞走红,却不能宽容明星通过慈善来为自己正名。
    只能说,很多人都有一种“慈善洁癖”,总以为慈善是高高在上不食人间烟火的。事实上,我总以为,慈善行为很难不包含一定的利益因素和个人诉求在内。为慈善而慈善的人和事有没有?有,但绝不是一种普遍现象,或者说大多数人做不到。一些慈善事业发达的国家,为什么人们愿意投身慈善事业?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把钱投向慈善事业可以达到避税的目的;一些国际知名企业为什么乐意在中国做慈善?因为可以提升企业形象,争取消费者的好感,争取更多的市场份额。带着某种“动机”去做慈善不可怕,也不丢人。
    我们的慈善事业面临着这样的一个困境:一方面愿意投入慈善事业的人和企业太少,与我们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财富极不相称,巨大的慈善潜力得不到有效释放;另一方面,我们的社会又对慈善事业设置了太高的道德门槛,包括社会价值观和舆论环境,有时候把慈善弄成了一件高风险高成本的事。
    肯定有很多人沾沾自喜于上次的“诈捐门”,看,如果没有舆论监督的刨根问底,章子怡哪会补捐呢?但不知这些人有没有想过,也许正是因为上次“诈捐门”带来的道德高压,使一些明星得出了“不捐比捐好”的结论,从而对慈善望而却步。加强对慈善行为的舆论监督不是坏事,但应有个必要的限度,尤其是在我们的慈善文化和慈善制度尚不健全的现实下,宽容比苛责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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