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字寺元碑上的锦衣卫题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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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字寺十字寺元碑高荣高儒也里可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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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氏藏書之家與《百川書志》及房山十字寺(下)
二、高氏父子題名與房山十字寺
位於北京房山區車廠村西北山間的十字寺,被認為是元代遺留至今的唯一也里可溫寺院遺址,是古代景教流行中國的重要史跡,已確定為國家文物保護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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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字寺的建築目前已完全坍毀,兩塊著名的刻有十字架圖案和敘利亞文字的石刻被移藏南京博物院,寺中地面文物僅存兩通石碑,一題《三盆山崇聖院碑記》,末署“大遼應曆十年丙子歲四月吉日”,是為遼碑;另一通題《敕賜十字寺碑記》,末署“大元至正二十五年乙巳歲正月吉日”,是為元碑,碑額上雕刻十字圖案。
這座寺廟,元碑明言是“敕賜十字寺”,與元代文獻中也里可温寺院名稱相吻合,而且其石刻具有景教色彩,因此與元代也里可温應有密切的關係。遺憾的是,遼、元兩通石碑的碑文,記載的都是佛教僧人重建和整修寺院的內容,無法為基督教來華史研究提供更多有價值的資料,並且其記事也充滿矛盾,令人難以理解。
1992年,徐蘋芳發表《北京房山十字寺也里可温石刻》一文[i],是上世紀末對十字寺重新研究以來較早的重要文章。對於遼碑,他指出,陳述在《全遼文》卷四本文下的按語,已揭出碑文紀年干支錯亂、殊不可解的問題。徐蘋芳認為,“干支的錯亂和稱燕京為大都,不太可能是當年立碑撰文者所誤,從現存碑陽刻文與碑陰明代題名刻文來看,碑陽正文應是明代所重勒,故干支錯亂和誤稱大都,皆可能是明人所致。”
元碑也是矛盾重重。徐蘋芳說:
元碑額題《敕賜十字寺碑記》,碑陽正文標題則加“大元”二字,曰《大元敕賜十字寺碑記》。為“翰林院講學中奉大夫知制誥同修國史經筵黃溍撰,翰林學士資善大夫知制誥同修國史兼諭德李好文書,集賢侍講學士中奉大夫兼國子監祭酒趙期頤撰額。”……碑文的撰者黃溍是元末名臣。此碑文未收入四十三卷本《金華黃先生文集》中,蓋《文集》編於至正十五年,而十字寺碑記撰於至正二十五年,故未收入《文集》。書碑李好文、篆額趙期頤也都是元末大都的名士,特別是李好文撰書的碑文很多,但是,這塊碑是明人重刻的,恐非李好文原筆,因為碑陽末行刻“大功德主錦衣衛指揮高榮、太夫人左氏,男高儒、夫人張氏”。這顯然是明朝的功德主,這行明人題名的筆跡與碑陽正文完全相同,很可能都是嘉靖重刻的。然而,碑首的垂龍、寶珠和十字架雕刻,卻都是原物,明朝人沒有改雕。
他的結論是:“遼碑與元碑皆在明嘉靖十四年二月,由寺僧德景和鐫字匠張寶重新鐫刻。”
1997年,林祥增發表《三盆山十字寺的歷史沿革》一文[ii],提出了比徐蘋芳更進一步的觀點。他認為,元碑中出現的最晚年代是至元二十五年,而黃溍在此之前已經去世,李好文也已退職,他們不可能是撰書碑文之人。再者鐵木兒不花的淮王、慶童的丞相,任職時間都在立碑兩年之後,不可能預寫到碑文中。因此,嘉靖十四年重刻遼、元二碑時,並非忠實抄寫前文,而是經過精心安排、修改。
那麼為何明人要這樣做?林祥增認為,十字寺是元代著名景教教士拉班·掃馬西遊之前的清修之所,真正的元碑應記錄了拉班·掃馬的事蹟。元代滅亡後景教教徒受到迫害,景教寺院被改為佛寺,景教徒只能借助重刻石碑,隱晦其文,以保存歷史。
稍後,湯更生發表《北京房山十字寺遼元碑質疑》一文[iii],表示不同意徐蘋芳“明人重新鐫刻”的觀點,斷言十字寺的《崇聖院碑》和《十字寺碑》非遼人、元人原作,而是明人“托偽”的。她論證元碑之偽的論據與林祥增基本相同。
就這樣,十字寺遼、元二碑從“明人重鐫”,到“明人修改”,再到“明人托偽”,完成了它們的“蛻變三部曲”。這些觀點疑古程度不同,但都建立在兩通石碑在嘉靖十四年(1535)被重新鐫刻的基礎上。
二碑碑陰確實均鐫有這一年“重立碑”僧人德景的題記,不過碑陽並無類似說明,除了元碑最末“大功德主錦衣衛指揮高榮”一行,碑文中也讀不出和明代有關的信息。而錦衣衛指揮高榮、夫人左氏,他們的兒子高儒、夫人張氏,這一家人,正是上文討論的高氏家族。吳夢麟、熊鷹在研究此題名時,引用高榮和左氏墓誌,指出兩處石刻所記是同一家人[iv]。唐曉峰《北京房山十字寺的研究及存疑》也指出高儒即《百川書志》的作者[v]。從高儒稱張氏為夫人看,刻石時間在他成親之後,即嘉靖十四年前後。結合十字寺在嘉靖十四年二月整修廟宇、高榮在這一年九月去世等情況,或可推測高氏捐獻功德與高榮生病有關,時間在二月之前。
高氏一家的題名出現在碑上,似乎可作為元碑碑文撰於明代的鐵證。然而,石刻文字有其特殊性,即可以隨時續刻,高氏題名會否是後來增刻的?徐蘋芳對此予以否定,認為“這行明人題名的筆跡與碑陽正文完全相同”。
其實不然。因為無論從哪個角度觀察,都能看出元碑上的這一行字是後來添加的。
首先是位置尷尬。這一行字鐫刻在石碑的最後一行,石匠題名之上。作為“大功德主”,題名於此未免有些委屈。
其次是與前文文例不同。元碑功德主夫妻共同題名的,妻子前面均不加“夫人”二字,如“信良樂氏”、“龐俊高氏”等。而這一行中的兩位女眷前面均加“夫人”字樣:“太夫人左氏”、“夫人張氏”。二者顯然不是同一作者、同一時期的文字。
三是字體不同。這一行字的筆法,橫畫向右上斜挑,收束頓筆明顯,呈水滴狀;正文和功德主题名則橫畫傾角很小,看上去是平的,收束自然。從整體看,這一行字結體散漫,橫細豎粗,帶有顏柳筆意,是當時社會上通行的科舉寫卷用字;正文則結構嚴謹,中宮緊湊,四角舒展,兼歐、趙兩體之意,書法家個人風格濃厚。它們不是同一個人寫的字(圖1)。[vi]徐蘋芳說“字體完全相同”,觀察未細,實屬誤判。
四是行格紊亂。正文的碑文是打好格子後書寫鐫刻的,無論橫行還是豎列,都整齊劃一。高氏一家的題名這一行則出了格子,如“錦衣衛”三字比右邊的字高出半格(圖2),與正文顯非整體同時書寫。
圖2 高氏題名的“出格”現象
圖3
因此,從碑刻形態具有元代風格,碑陽字體未受台閣體影響、與碑陰嘉靖時所刻字體風格不同,內容所敘為元代事物等因素看,十字寺元碑有可能是元末或明初之物,認為元碑碑文係明嘉靖時人篡改乃至偽造的觀點,值得商榷;建立在這一結論上的種種推論,需要重新考慮。當然,碑文與正史記載的矛盾之處,也有待更深入的研究予以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