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容斋随笔》之《生之徒十有三》朱永嘉徐连达
(2019-11-03 21:35:35)生之徒十有三
《容斋续笔》卷九
《老子·出生入死章》云:“出生入死,生之徒十有三,死之徒十有三,人之生,动之死地,十有三,夫何故?以其生生之厚。”王弼注曰:“十有三,犹云十分有三分取其生道,全生之极,十分有三耳;取死之道,全死之极,十分亦有三耳。而民生生之后,更之无生之地焉。”其说甚浅,且不解释后一节。唯苏子由以谓“生死之道,以十言之,三者各居其三矣,岂非生死之道九,而不生不死之道一而已乎?《老子》言其九不言其一,使人自得之,以寄无思无为之妙”,其论可谓尽矣。
语
《老子》在“出生入死”那一章说:“当人出现在世上便是生,进入坟墓的时候就是死,人之生命的延续之途,十有其三,致死的路途亦十有其三,人之生,因动而之死地的途径亦十有其三。为什么会这样呢?原因在于人们对生活之享受过于丰厚了。”王弼注称:“十有三,是指十分只能取其三分,取其求生之道的时候,保全生命的极点,十分只能取其三分耳;致人于死地之道,保全致人死命的效果,十分亦只能取其三分,人们对于养生的物质享受,如果太丰厚了,反而使自己致于无生之地。”这个说法比较浅薄,而且没有解释老子在此后的一段文字。苏子由在他的《老子解》中认为:“人们生死之途径,如果以十分讲,三种途径各居其三,那么致人生死的途径大体上有九,留下的一条便是不生不死的途径,《老子》在这一章中,只说其九,而不讲其一,这一条不生不死的途径是为了让人们自己去体悟,从中可以看出无思无为的妙用。”苏子由这一番论断可谓是尽善尽美了。
研
《老子》第五十章讲的是人们出生入死之途径,三种状况,各十有其三,为什么人自出生起,为了求生的一切行动,往往把自己置之死地,为什么会适得其反呢?原因是“生生之原”。《老子》在这个问题上的论述既充满了辨证的关系,又说得那么抽象而又含蓄,为人们提供了充分想象和思考的余地,不管你从哪个角度去思考,最终都会得出相同的结论,那就是不能沿着“生生之原”这条死胡同前进,那只是一条自我毁灭的途径,对个体、群体、人类的种群来讲都是如此。
关于“十有三”便能作出不同的解释,王弼与苏子由都把它解释为十分有其三,《韩非子》在这个问题上,则作了完全不同的解释,他在《解老》篇说:
人始于生而卒于死。始之谓出,卒之谓入,故曰:“出生入死。”人之身三百六十节,四肢九窍,其大具也。四肢与九窍十有三者,十有三者之动静尽属于生焉。属之谓徒也。故曰:“生之徒也十有三者。”至其死也,十有三具者皆还而属之于死,死之徒亦有十三,故曰:“生之徒十有三,死之徒十有三。”凡民之生生而生者固动,动尽则损也,而动不止,是损而不止也,损而不止则生尽,生尽之谓死,则十有三具者皆为死死地也。故曰:“民之生,生而动,动皆之死地,之十有三。”是以圣人爱精神而贵处静,此甚大于兕虎之害。夫兕虎有域,动静有时,避其域、省其时,则免其兕虎之害矣。民独知兕虎之有爪角也,而莫知万物之尽有爪角也,不免于万物之害。何以论之?时雨降集,旷野闲静,而以晨昏犯山川,则风露之爪角害之,事上不忠,轻犯禁令,则刑法之爪角害之。处乡不节,憎爱无度,则争斗之爪角害之。嗜欲无限,动静不节,则痤疽之爪角害之。好用其私智而弃道理,则网罗之爪角害之。兕虎有域,而万害有源,避其域,塞其源,则免于诸害矣。凡兵革者,所以备害也。重生者虽入军无忿争之心,无忿争之心,则无所用救害之备。此非独谓野处之军也,圣人之游世也,无害人之心,无害人之心,则必无人害,无人害则不备人,故曰:“陆行不遇兕虎。”入山不恃备以救害,故曰:“入军不备甲兵。”远诸害,故曰:“兕无所投其角,虎无所措其爪,兵无所容其刃。”不设备而必无害,天地之道理也。体天地之道,故曰:“无死地焉。”动无死地,而谓之“善摄生矣”。
《韩非子·解老》这一大段关于“出生入死”章之注释比较完整而系统,更能自圆其说一些,比王弼的《老子注》与苏辙的《老子解》要更完整一些,特别是前后两节之间的联系,更要紧凑一些。关于“十有三”的注释,今人高亨亦有一说:“十有三当指人之七情六欲。”七情是指人之喜、怒、哀、惧、爱、恶、欲七者,六欲是人对声、色、衣、香、味、室这六种人生而就有的欲望。何谓十有三,诸说可以并存,而“民之生,生而动,动皆之死地十有三”的根本原因还是要有度,要有节制,人们对物质享受贪得无厌的态度,最终总是害人害己,坑害子孙,不仅损害自己的建康,而且破坏了子孙后代赖以生存的环境,生活的过度优裕,对今人的建康不利,对种群的发展,对生态环境的保护都是有害无利的,从这一点上讲,《老子》的许多哲言,万古长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