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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6·1节前又一起强奸幼女案

(2009-06-05 05:26:12)
标签:

法庭

南平中心

爷爷奶奶

章庄铺镇政府院

王昌平

校园

分类: 原创杂文

揭秘:6·1节前又一起强奸幼女案

原创/不得转摘 

    一、中心提示

    5月20日,天真无邪的4岁女童前往法庭的办公室玩耍,一名40来岁的男子竟残忍对其施暴。日前,公安县章庄铺人王昌平,因涉嫌强奸幼女,被该县警方刑拘。

    由于伤心过度,受害的小女孩童童(化名)一家已到北京暂住。章庄铺镇政府院内的南坪镇中心法庭章庄铺办事处,案发的法庭办公室通往隔壁的是一个套间,其中一间放有床铺,这里就是童童受害的地方。童童的父母均外出打工。事发前,她与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就住在镇政府院内。

    二、案情的经过

    5月20日下午5时许,正在外面玩耍的童童哭着跑回家。其爷爷奶奶仔细询问得知,童童受到了王昌平的侮辱。他们立即报警,随后,童童的爷爷奶奶给王昌平打电话,无人接听。不久,王昌平回来一条短消息,“……今天做了很对不起您的事,对不起,请您原谅,放我一条生路……”

    案发后,章庄铺派出所全力抓捕王昌平。21日凌晨2时许,民警在一私人旅社将王抓获。目前,王已被刑拘,相关证据正在进行鉴定。王昌平早年与妻子离异,育有一子。

    三、王昌平身份

    6月1日,公安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称,王昌平并不是他们的公职人员,而南平镇中心法庭负责人称,王昌平曾是这里的临时工。对此,镇政府的工作人员称,王昌平近两年来,一直在南平中心法庭章庄铺办事处工作。

    四、对频繁发生强奸幼女案的思考

最近,有关强奸幼女、组织幼女买淫等案频发不断,是什原因至使此类案件频繁发生呢?

    1、案发所在单位对所聘员工监管不力,身在南平中心法庭章庄铺办事处工作两年的王昌平,理应知道本身工作的重要性,执法犯法将罪加一等,如及时进行教育将会有效的约束自己的行为,可能此类案件就会少发生或不发生。

    2、基层的政府部门不作为

    平时工作松懈,有好处就上,有难处就让,甚至在案发后还在以种种理由推脱责任,这种倾向在一定的成度上带有普遍性,说明一些基层的政府部门平时缺少对所属人员的教育,工作不作为,出现问题又不敢承担责任,是一种腐败的表现形式。

    3、无安全监管措施

    法庭办公室座落在章庄铺镇政府院内,按道理这应该是最安全的地方,而案件却单单发生在这里,说明这个政府机构对安全管理松懈已经到了很严重的成度。

    五、应严惩凶手

    王昌平不是杀人犯,但他是摧惨幼女心灵的凶手,有在南平中心法庭章庄铺办事处工作惊历,属执法犯法范筹,理应从速从快严惩,从公安县人民法院的逃避责任来看,有避护案犯之嫌,因此本案应异地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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