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货故障返修维权难
12315:消费者应与经营者签订售后服务协议
□ 本报记者 郑积营
市民黄先生在福州天峰电子城买了2台二手笔记本电脑,其中一台使用十几天硬盘就坏了,他找到商家要求保修,商家却让他去买个新的硬盘,最后在工商人员的调解下,商家才退给黄先生180元更换新硬盘。
时隔不久,黄先生的另一台电脑的硬盘也坏了,他再次找到商家,可商家却说保修卡上已经写明了:“购机之日起,主板、液晶(白屏、黑屏)现象保修3个月,其余不保修。”否认故障硬盘在保修范围内。
记者日前从福州市12315申诉举报中心了解到,二手商品由于价格低,在市场上占有一定的销售份额。然而,因其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难以保障,导致纠纷投诉不断。
据12315工作人员介绍,二手商品交易常出现的问题是:购买超过国家规定“三包”期限的旧商品,消费者如果没有与经营者签订售后服务协议,购买后商品出现质量或性能等方面的故障,经营者往往会以旧商品不承担任何责任为由,拒绝修理或退换。
由于二手商品多是已经使用过的旧商品,目前国家及有关部门尚未制定旧商品的检验标准和相关售后服务规定。因此,购买旧商品出现质量或性能方面的问题,很难分清具体责任。购买旧商品,尤其是旧的家用电器,由于时间较长,部分元件出现老化,往往会给消费者带来安全隐患。
依据相关规定,超过保修期或者购买后超过保质期的产品,被诉方已不再负有违约责任的,工商部门不予受理或终止受理。除非消费者在购买时已与商家书面约定售后服务协议责任,并有证据表明商家须承担包修、包换等义务时,工商部门才予以受理。
12315工作人员提醒,购买二手商品必须谨慎,应主动索要有效的购物凭证、发票、信誉卡、商品原有相关资料、使用说明书等,同时了解所购商品的生产企业名称、品牌名称、生产日期等。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付款前最好与经营者先行约定商品的使用保证期限。此外,购买二手商品一定要到正规旧货市场,切忌私下交易。如若出现经营者不履行所约定的售后服务协议义务,消费者可向工商部门或拨打12315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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