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水尺·参照水尺
现在许多翻译软件把‘DRAUGHT EXTREME’和‘DRAUGHT
RFP’分别翻译为:‘极端水尺’和‘参照水尺’。人们又常把‘DRAUGHT EXTREME’
翻译为‘最大水尺’、‘实际水尺’等等(在这个问题上没有争议);但是把‘DRAUGHT RFP’
翻译为‘参照水尺’、‘参考水尺’就欠妥了。(在博文“基准水尺·水尺计重”里已阐述过这个问题。)
人们往往想当然地把‘实际水尺’作为查表依据,即把‘观测水尺’减去一个龙骨(Keel)高度(如0.014米)后去查排水量表。这样做出的结果要比实际少一个龙骨高度乘以TPC。
确实现在有为数不少的船图上标注船中处的‘夏季水尺’是‘距平板龙骨下缘xxxx
mm’的,但从没标注艏艉处的‘夏季水尺距平板龙骨下缘xxxx
mm’。从船舶‘载重线和水尺标志图’上可以看出,艏艉处的龙骨下缘都在基线(Based
line)的上方!由于不管是平板龙骨的上缘还是下缘都不是一条贯穿于船艏艉的直线。因此,拿一根弯曲的线去比对一组垂直线的基准点,是不合适的。事实上船上所有的理论计算,比如重心、浮心、稳心位置都是以距基线高度来定义的。

事实上有为数不少的船舶其艏、舯与艉的龙骨高度是不相同的!有位网友告诉我,‘有一条保加利亚造的4万吨级散货轮,排水量表吃水高度用型吃水进行制表,船图标明艏、舯与艉的龙骨高度分别为0.022、0.022、0.04米……’。如果确实需要按船图标明的数据修正,就必须先对艏、舯与艉吃水分别减去0.022、0.022、0.04米,再作水尺拱陷修正!我猜想世界上没有一位大副或Surveyor会如此修正的。
其实我们所关心的问题说穿了就是——我们的‘观测水尺’,应该对应于什么‘相应排水量’。这个对应关系应该呈一一对应关系,我们只要在船舶静水力(Hydrostatic)图表中去查一下‘夏季水尺’对应的是什么‘满载排水量’就可以了。(当然有些山寨图表其‘满载排水量’标明的是abt.15000t,那就无法验明正身了)。不过,在船舶航行必备的“国际载重线证书”(International
Loadline Certificate)和“国际吨位证书”(International Tonnage
Certificate)不会作假。如果连这些数据都对不上号,那么这条船的问题就严重了,简单的说就是不具备水尺计重条件!
据说在北方一次海事部门的例行检查,发现该船观测水尺已经超过夏季水尺8.30为8.31米。船长说观测水尺要减去一个龙骨高度0.016米,海事检查官核对“国际载重线证书”夏季水尺就是8.30米,结果该轮按超载处理。我想如果船方对船舶知识掌握的更精准一点,就不会出这样的低级错误。
Draft
reference应该翻译成“基准水尺”。这里的reference应该是“基准、依据、读数起点、起始位置”。在船舶静水力(Hydrostatic)图表中,基准水尺与排水量(Displacement)、每厘米吃水吨(TPC)、漂心、纵倾力矩(MTC)等数据呈一一对应的函数关系,其中基准水尺是所有数据的自变量。基准水尺又是船舶设计时三维坐标的立轴,它的起始位置(原点)位于船舶的基线(base
line)。
究竟是根据
DRAUGHT EXTREME 还是根据 DRAUGHT RFP
查表,这一切都是“COMPASS软件”引出的问题!这些问题大家可以请教CCS“中国船级社”,“COMPASS软件”是他们编写的,他们的解释最有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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