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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防止别人拿类比论证来忽悠你

(2012-06-25 22: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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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类比论证,其实是一种最弱智的论证方法,因为绝大多数时候,它诉诸的是心理的暗示和说服的力量,而不是逻辑的力量,所以,高手一般较少采用,但大量的装13犯最喜欢玩。而你一不小心,也容易被它忽悠。
  
  下面我就来揭穿这种装13。
  
  在“女人在地铁遭遇性骚扰能怪穿着太暴露吗?”的口水战中,有人举了一个例子,用来为女人穿得暴露,一切都是色狼的错的观点辩护。
  
  
  “美国历史上有一个著名的事件,一个穿超短裙的女孩子被人尾随,强奸了。在法庭上,强奸者辩护说:“她穿的太少,勾引了我。”起诉方则说:“如果一个人开奔驰车,你也可以说,这车太好了,勾起我的占有欲,所以我可以抢它吗?如果一个人戴了大钻戒,你也可以说,这很值钱,很漂亮,诱惑了我,所以我可以抢它吗?”显然,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没有争议的。为什么对女性穿着清凉是否是“勾引”就有争议呢?”

 

   引用来源于博客:http://blog.sina.com.cn/s/blog_467a5c960102e0eb.html?tj=1
  
  
  好,看到没有?它的论证是:在美国发生了事件A,人们评价它的道理是a,那么,发生在中国的B事件,和A类似,所以应该是道理a来评价。
  
  第一,为什么抬出美国?因为这是一个牛13的、价值排序比较高的国家。它给你施加了价值上、心理上的压力,企图用心理的力量来说服你。
  
  第二,在美国发生的事件A,即一个穿超短裙的女孩子被人尾随强奸,强奸犯的诡辩毫无疑问是错的。而发生在中国的B事件“女人在地铁遭遇性骚扰能怪穿着太暴露吗?”,也有点相似。那么,似乎就可以论证,一个女人被性骚扰,并不能怪她穿得暴露,一切都是性骚扰者的错。我们不能怪女人穿得暴露,正如不能怪A事件中那位穿超短裙的女孩一样。
  
  到这里,你已经被装13成功地忽悠了!
  
  但是,你虽然感觉这个论证有一定道理,但还是隐隐感觉哪儿不对是不是?
  
  好,我来给你揭示。
  
  类比论证要在逻辑上有效,即你要从A事件的成立,在逻辑上推也B事件的成立,有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A事件和B事件在逻辑上等值。逻辑上等值的意思,是B事件中的诸多因素,在性质上要和A事件中的诸多因素一样。如果它们在逻辑上不等值,在A事件和B事件之间,就有一个逻辑上的断裂带,你是不能跨过的。你不建立逻辑的等值就跨,在逻辑上就犯规耍赖了,和自我忽悠,以及忽悠别人没什么两样。
  
  我们问一下:那个穿超短裙的女孩子被人尾随强奸的例子,和穿着暴露被性骚扰的事件,是一回事吗?
  
  根本不是!
  
  在穿超短裙的女孩被人尾随强奸的例子中,对应的是一种极端状态,即她碰到了色狼。强奸犯想强奸她,而这,与她是否穿超短裙关联并不是太大,罪犯只是在诡辩而已。
  
  但是,在穿着暴露导致性骚扰的讨论中,我们所预设的并非是处于极端状态,即对应着色狼,他不管你穿得如何,都想性骚扰你,而是对应于不处于君子和色狼两个极端的人。处于中间状态的这种人,如果你穿得不那么暴露,可能刺激不了他,他成为色狼的机率就极低,而如果你穿得暴露,他成为色狼的机率可能就高。
  
  可以说,这两件事情,完全处于不同的语境和性质,逻辑上并不等值。这种类比论证,也就犯了逻辑错误。
  
  答案揭秘了:我们之所以觉得好像有点道理,但仍然还不对,就是因为,一方面,这种类比论证在心理上给我们进行了暗示,它只具有心理说服的力量,并没有逻辑说服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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