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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岂容玷污,对人渣必须严惩

(2019-04-04 11:2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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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分类: 时事评论
英雄岂容玷污,对人渣必须严惩
    3月30日,四川省凉山州木里县雅砻江镇立尔村发生森林火灾。次日,受瞬间风力风向突变影响,罕见“爆燃”发生了,27名森林消防官兵、3名地方干部群众在扑火中献出宝贵的生命。这30人平均年龄23岁,最小的只有18岁,有军校毕业来到消防一线的青年才俊,有新婚不久、妻子怀孕的“小丈夫”,还有一位林草局局长。对于他们来说,美好生活或许刚刚开始,生命之花正在绽放,却以一种悲壮的方式走完了生命的历程。噩耗传来,举国上下沉浸在一片悲痛之中。大家纷纷感叹:英雄牺牲岂止在战场?没有他们的赴汤蹈火,哪有我们的岁月静好?!
    然而,我们为英雄离去而悲痛万分,有人却在恶意诋毁。灭火英雄们尸骨未寒,有一个网名为“龙卷风等你”的“键盘侠”,居然跳了出来,在网上发布多条侮辱遇难消防队员的言论,如“四川人作恶多端”“吃烤全人”等。真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见过一些人渣,但没见过这么无耻的人渣。为了亿万同胞“岁月静好”,消防战士们义无反顾、殉身火海。谁曾想竟遭受此等人渣毫无法律和道德底线的污言秽语。好在公安机关迅速展开侦查,于4月2日将嫌疑人尹某某抓获,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将他刑事拘留了。尽管这渣男被抓后公开表示忏悔,但这起事件所造成的恶劣影响,以及国人心中的强烈愤慨,不是一会儿半时就能消除的。
    今日之中国,尽管春和景明,政通人和,正能量充盈,但不谐和的杂音还是有的,间或会有跳梁小丑出现。正如人们所料,每当有公安或者消防指战员牺牲的消息传来,总有几个人渣跳出来玷污英烈。事实正是如此。这不,就在侮辱灭火英雄的男子尹某某在晋江落网之时,一个网名叫“沈阳foce”的人也在网上公开侮辱30位烈士,狂妄地喊叫“30人死少了”“让大火来的更猛烈一些吧”“这帮生命不值得人可怜叹息”等,还莫名其妙地诅咒东北的消防战士,说什么“多烧点东北火警”,其言论之恶劣,内心之阴暗,同样令人发指。鞍山警方发现这个消息后,立即展开工作,查获“沈阳foce”系35岁的男子张某。警方也以涉嫌寻衅滋事将其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此外,还听说四川攀枝花的郑某、江西上饶的姜某、陕西商洛的孙某,也在网上发表诋毁、侮辱灭火英雄的言论,都被警方抓走了。
    天地英雄气,千秋尚凛然。每一段英雄故事,都是永不熄灭的精神火炬,赋予我们强大的精神力量。先烈不容亵渎,英雄不能忘却。每当国家处于紧要关头时,就会需要有人挺身而出,为了他人而献出自己的一切。这些牺牲奉献的人,都是当之无愧的英雄,他们承载着历史记忆和思想感情,标注着民族精神的高地,值得全社会尊崇和敬仰。
    在一个社会中,由于社会成员的分工不同,不可能都有成为英雄的机会,也并不苛求每一个人都成为英雄,但决不能容忍任何人诋毁和污蔑英雄。我们或许难以企及英雄的境界,不具有英雄那样的魂魄,但我们可以做一个为英雄鼓掌、仰慕英雄的人,同一切亵渎、诋毁英雄的行为作坚决的斗争。这既是在弘扬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也是在捍卫法律尊严。我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明确规定,亵渎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法律,上述几个不法行为者,除了被刑事拘留外,仅寻衅滋事罪一项,就可能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涉嫌侮辱罪,还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依法严惩诋毁、污蔑、丑化英雄等行为,彰显国家民族捍卫英雄先烈荣光的鲜明价值导向,顺应天理人心。
    生活在和平年代的人们,很多时候都有一种错觉,似乎这个世界就应该是歌舞升平的样子,危险已然远离我们,并习惯性无偿享有平静、安逸的生活。其实,正如作家苏心的那句著名论断一样,“哪有什么岁月静好,不过是有人替你负重前行罢了!”就像这30名牺牲在凉山森林火场的英雄们,他们并非感受不到危险的存在,他们也有安享岁月静好的权利,也有对美好生活的追求。然而,不管遇到什么情况,那怕是刀山火海,只要是国家和人民需要,他们便义无反顾地赴汤蹈火,直至牺牲宝贵的生命。
    是啊,谁都知道消防员是一个危险的职业,中国这么大,火灾频频发生,火情就是命令,由此而付出生命的同志也很多,且往往都是非常年轻的人。正是有了他们赴汤蹈火的牺牲奉献作铺垫,大家才能尽情享受诗情画意的美好生活。难道我们不该用最真挚的情感,向可爱的英烈们献上一束鲜花,吟诵一首礼赞诗吗? 清明节是哀思的节日,为我们祭奠英烈提供了最佳时间节点。至于个别污辱英烈的人渣,无论是接受道德法庭审判,还是受到法律严惩,都是咎由自取,罪有应得!(董聚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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