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诈骗背后的“假与黑”
最近一个段时间,由于发生了山东临沂女生徐玉玉和临沭男生宋振宁双双被“骗死”、清华教师被骗走1760万元等雷人案件,引发社会各界对“电信诈骗”的热议,人们在感到震惊、愤怒的同时,纷纷建言献策,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见解,说什么的都有。
有的认为,徐玉玉遭电信诈骗是因为家庭贫困,没见过世面,防骗能力较弱。但马上有人反驳此观点“荒唐”。你想呀,人家清华大学老师,眼界够开阔吧,也足够富有吧,怎么竟然一下子遭电信诈骗1760万元呢?你说其防骗能力是强还是弱?这不免令人感叹:骗子好有“才”,老师好有财啊!只是不知道老师的钱是否正当收入,交税了吗?
有的建议,对向陌生账户转账应实施“T+1模式”,即延迟一天到账,以便受害人被骗后及时报警追回钱款。但有人发表评论说,“延迟到账防诈骗”只是看上去很美,根本经不以推敲。为防范电信诈骗小概率事件而“误伤”海量的正常转账,会损伤到多方利益,民众不会支持的。何况,以骗子的“智商”和手段,即使延迟一天到账,也根本于事无补,骗子照样会得逞的。
电信诈骗屡屡得逞的原因,真不是一会儿半时可以说清楚的。据媒体报道,目前全国从事网络诈骗产业的人数至少有160万人,“年产值”超过1100亿元,令人触目惊心。就在我撰写此文时,又闻广东一女大学生遭电信诈骗跳海自杀,某犯罪团伙网络诈骗全国千余名考生近200万元。
电信网络诈骗屡屡得逞,这里面肯定有机制和技术方面的原因,就像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日前在上海考察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时所强调,加强公安机关各警种之间以及公安机关与银行、通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全国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平台,完善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即时查询、紧急止付、快速冻结工作机制,跨界联动、合成作战,以快制快、精准打击。围绕信息流、资金流、人员流,强化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应用,提升源头阻断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智能化水平。
其实,任何形式的诈骗都离不开一定的气候、环境和土壤,突出表现在“假”与“黑”上。这些年,正是因为社会上“假与黑”的东西太多,从而为不法分子行骗提供了“肥沃土壤”。那些不法行为往往以各种面目出现,对社会危害甚烈,不知坑骗过多少人。
比如说,平时我们走在街上,开假发票、办假证、违规提取公积金、招嫖小姐之类的小广告比比皆是。还有人在网上公然买卖银行卡、身份证,“全套卡证”仅需900元。
再比如说,由于一些网上外卖平台搞竞价排名,竟让“黑外卖”轻松登上美食榜,公然欺骗消费者。
即使在慈善领域,也有诈捐、骗捐、强捐、索捐、勒捐等虚假慈善现象,让善行面临窘境,让善意遭到透支,让行善者无所适从。
更有甚者,放眼全国,竟有“因恶成名”的村庄,诸如“诈骗村”“砍手村”“制毒村”,等等。
我想,只要执法部门以除恶务尽的作风重拳出击并常杀“回马枪”,或者顺藤摸瓜、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便可大大压缩不法分子的犯罪空间。否则,这些“假与黑”的东西很容易死灰复燃,还会变本加厉、愈演愈烈。
综上所述,要消灭一切害人虫就必须正本清源,打击电信诈骗也应该从治理“假与黑”入手。要以主动进攻、重拳出击的态势进行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在依法惩治某些运营商违规出租电信线路、制作传播改号软件等不法行为的同时,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银行卡安全管理,抓紧建立涉嫌电信网络诈骗账户黑名单制度;加强个人信息保护,严格落实手机号码实名登记及银行卡实名办理,严厉打击泄露或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公安机关应该完善立案、侦办机制,加大对电信诈骗的侦办和打击力度,并强化事后惩处,坚决切断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黑色产业链”,筑牢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防火墙”。(董聚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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