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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播涉黄案”呼唤法治网络的重塑与遵守

(2016-01-14 10:23:28)
标签:

杂谈

分类: 时事评论

快播涉黄案之于法治网络的典型意义

    新年伊始,海淀法院连续两天公开审理了一起网络违法案件,名谓“快播涉黄案”,且对该案件全程微博直播,累计百万人、最高达4万人同时在线观看庭审直播,也使该案成为2016年“互联网开年第一案”。

    说实话,对于很少应用网络软件的鄙人来说,在此之前并不知道“快播”为何物?随着这起案件庭审直播引爆舆论,也使咱借此普及了一下网络和法律方面知识。以快播拥有4亿用户的体量来看,鄙人也似乎感觉到真的“欠快播一个会员”。

    原来,被称作“宅男神器”的“快播”,其全称为深圳市快播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的创始人为王欣,是一名“80后”年轻人,也是“宅男神器”快播的创造者。1月8日,王欣及一众高管接受法庭的审理,其辩护人“机智”地与公诉人“见招拆招”过程,以及王欣与审判员的“精彩”辩词,无疑为广大网友捧上“狂欢盛宴”。但法律就是法律,法律是理性的,只有透视舆论热点背后民意与司法、技术与法律的关系,用法治方式读懂“快播案”,才能回归本案的真正意义。

    这起案件的焦点在于,播放淫秽视频到底应该是何方之责、谁之罪过?按照王欣的说法,快播本身不提供播放资源,资源是用户从其他网站下载的,也就是说快播只是一种工具和技术,用户用快播软件播放淫秽视频和快播公司没有关系,快播无罪,高管无罪。对此,王欣还抛出“菜刀说”,他想的只是最好的菜刀,菜刀是切菜还是砍人,和卖刀的没关系。

    与卖刀人真的没关系吗?还是先听听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言人姜军是如何说的。他就“快播”案发展谈话称,坚决支持对“快播”涉黄案进行依法查处。他指出,所有利用网络技术开展服务的网站,都应对其传播的内容承担法律责任。

    就本案而言,其客观事实是,快播以其高超的技术将数据构架成了共享和传播,每一个用户的播放资源都能成为其他用户的资源,从而导致快播的野蛮生长。我国对淫秽、色情网站是予以封杀的。庭审中,公诉方称从快播的3台服务器中提取了29841个视频文件,从中检出淫秽视频21251个,占比达71%,这为淫秽视频的传播提供了可能。从效果上看,其他的播放资源如果不下载就播放,这些内容播放起来就很不流畅,且经常面临被封杀的危险,而快播则绕开了这个障碍,这也成了网友喜欢快播的一个原因,快播也因此并且拥有4亿用户,盈利达数十亿。这里面有个工具和平台的责任问题,虽说技术是中性的,但如果快播作为平台和工具被用以播放淫秽视频,就足以说明快播涉黄了,其罪责自然难逃。因为根据互联网信息传播等方面的相关规定,如果网络平台明知他人利用平台进行犯罪却不加阻止,可以看成是共犯。这里也可以套用一下王欣的“菜刀论”:明知对方要去杀人,却仍将菜刀出售乃至纵使,这样显然是不能免罪的。

    当然了,关于快播案,网上有着很多的专业讨论,其中有来自法律界的探讨,也有来自网络技术人士的分析,这都有益于法治进步,特别是在立法和司法上如何应对突飞猛进的互联网发展,打造“法治网络”,提供了一个生动的样本。说到底,互联网不是无序社会,越是熙熙攘攘,越需要法治的重塑与遵守;不管是“互联网+”也好,还是其他“技术+”也罢,首先要“+”的都应是法治,否则便一切无从谈起。(董聚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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