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实名制入法合情合理
“我在外地出差,请将房租打到这张卡上。”日前,当我收到这样一条短信时,先是惊诧,继尔轻蔑地撇下嘴角儿。这明显是一条诈骗短信,难道还能诱俺上当不成?然而,骗的人多了,保不准就没有上当的。这不,据媒体报料,还真有不少上当之人,稀里糊涂地将钱打到人家的卡上,待真相大白,悔之晚矣。
说起手机诈骗,想必很多人都恨得牙根儿疼。前一段时间,广东等地破获多起利用匿名手机进行诈骗案件,涉案人员之多、诈骗数额之大令人吃惊。想想,如果每部手机的主人都有实名在册,那骗子就不会轻易得逞了。
不过,这一愿望想必很快就能实现。听说《北京市移动电话信息服务管理若干规定》将于近日出台,这是全国第一个关于手机实名的管理规定。可以想定,该《规定》的出台必将推动并实现全国范围内的手机实名,这样一来,那些垃圾短信、推销电话、诈骗信息将会大大减少,又该有多少人免遭手机骚扰和避免上当受骗!
有人说,手机实名只有骗子不高兴。这话说的很到位。对于一个安分守己的公民来说,手机实名有百益而无一害。试想想,我们用手机通话、发短信、上网等,何须“猜猜看,我是谁”,很想马上知道对方是谁,并赶快让对方知道我是谁,这样联系起来才方便、畅快,减少不必要的麻烦。说白了,手机是为自己服务的,也是为别人服务的,方便自己的同时,也方便他人,但决不是为坏人行骗提供方便的。手机不实名,骗子才有浑水摸鱼的可能,使善良的人们陷入诈骗分子的圈套。因此,手机实名制入法是一件合情合理的事情,非但不会带来什么不便,还会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其实,手机实名制是大势所趋,从国际上看,手机实名制已成为各国通行做法。日本自2006年起便正式实施《手机不当使用防止法》,规定所有手机用户无论申请新号码还是转让号码,都必须经过机主本人持有效证件进行确认,并配合司法机关,提供必要信息。2009年5月,墨西哥国会正式立法推动手机实名制,要求所有以前未实名登记的手机用户都必须提交个人信息,进行注册,否则手机号码将被冻结或注销。美国约有手机用户近3亿,其中18%为预付费,81%为后付费。后付费用户必须如实提供个人作息,即手机实名制。预付费手机也在很多州被强制要求实名制,但终归有的未实名,于是有的犯罪分子便使用预付费手机同恐怖组织保持联系。为此,一些国会议员认为:“预付费手机的匿名性给了不法之徒太多掩护”,要求对所有手机实行实名制。2001年以来,德国、英国、西班牙、澳大利亚、瑞士、韩国、新加破、印度等国家也纷纷推出手机实名制,通过立法强化移动互联网市场的管理。
令人欣慰的是,继去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表决通过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之后,北京率先提出手机实名制,这对手机使用乱象的治理将会非常有效,愿全国各地都能及时跟进,不再让手机(匿名)成为不法分子利用工具!(董聚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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