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财骗色案例凸显微博实名制之必要
(2011-12-23 08:2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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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俊佛山微博性爱视频小燕 |
分类: 世相评说 |
无业男网上骗财骗色为何轻易得手?
今年20岁的小静(化名)家住佛山市南海区,就读于广州某大学。和许多同龄女孩一样,闲暇里她喜欢玩玩微博或上网聊天。年初她通过微博结交了一名自称“阿豪”的男子。两人从微博互动到QQ交流,很快便熟络起来。“阿豪”自称是南海区烟草商行老板的儿子,家境殷实。今年5月6日,“阿豪”在网上提出见面要求,并于当晚8时许在学校与小静顺利碰面。两人一起打的前往增城某宾馆发生了性关系。事后,小静独自到洗手间冲凉。岂料收拾好出来,却发现“富二代”早已不见人影。她随身携带的一台iPhone4手机和400元现金不翼而飞。这时的小静才醒悟到自己上当受骗。(据2011年12月23日金羊网-新快报)
女大学生同网友见面当晚便失身破财,似乎也太容易得手了。不过这并非个例或偶然,还有更邪乎的案例:
今年7月份,少女小燕(化名)经历了类似遭遇。她也是先通过微博认识了自称“阿俊”的有钱人,后双方用QQ展开热聊。7月16日晚上8时许,小燕经受不住“阿俊”的花言巧语,答应与之去开房。事后她从房间浴室出来,发现阿俊不见了,还把她手袋里的500元现金以及她的白色诺基亚N79一起拿走了。然而小燕的噩梦并未到此结束,当晚11时许,“阿俊”忽然用QQ发了一条信息给她,声称已经将小燕的裸照和两人发生关系的过程拍了下来,要小燕给他2500元,否则就把这些照片和视频放上网或寄给她的亲戚朋友。
2011年5月至7月,佛山先后有4名女子遇到类似“骗局”。年仅19岁的小玉(化名)原本是想借助这位有钱的“酒庄老板儿子”帮忙谋一份好工作。岂料“阿俊”在酒店与她开房后不但偷走了她的iPhone4,还将勒索短信分别发到她QQ和她妈妈手机上,以拍下其性爱视频和裸体照片为由勒索6000 元。
近日,佛山市检察机关以盗窃罪和敲诈勒索罪对张某提起公诉。经查明,“阿豪”和“阿俊”为同一人,真名叫张某,24岁,广西籍无业青年,仅有初中文化。据警方介绍,张某落网时,正开着4个QQ号,不断添加女性QQ好友,与多个女网友聊天。在张某的电脑旁有多捆百元大钞,除了上面一张为真币外,下面包裹的都是冥币。据张某供述,为吸引网友上钩,他对自己的身份进行了精心伪装,扮成有钱的“富二代”,通过微博互粉和添加QQ好友的形式,与多名18至20岁的女性网友聊天。如果聊得投机,他就提出相互视频聊天,为证实自己“富二代”的身份,他在视频聊天时,不时会展示一捆一捆“百元大钞”,暗示如果和他玩“一夜情”,他就会为对方购买“苹果”手机、LV包等时尚奢侈品。他先后与佛山、广州等地的多名年轻网友发生了“一夜情”,当与网友发生性关系后,就催促对方洗澡,乘机盗取其随身的财物逃离现场。为谋取更大利益,又以拍摄了双方性爱视频为借口,继续对受害人或其家人进行敲诈勒索。
近年来,随着网络大军的日益壮大,特别是玩微博、QQ的人迅速增多,网上诈骗案件层出不穷,让被骗者及其家庭很受伤,令无数网民恐慌不安,也使网友之间产生信任危机,对社会的负面影响不容小视。
利用网络的微博、QQ进行骗财骗色的悲剧为何屡屡上演?一方面是因为有些年轻女子涉世未深,单纯幼稚,缺少辨别力和防范意识,贪图小便宜,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为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另一方面,是因为网络是一个虚拟的空间,所有个人信息都无法验证其真伪,对网友的了解全凭对方怎么说。在没有外部监督的网络环境下,那些心存不轨的人很容易实施违法犯罪。
在此,笔者建议微博、QQ之类的网络交流空间,均应实行实名注册,起码要做到“后台实名,前台自愿”。这样,既满足了网民信息交流和服务的需要,又有利于人与人之间的建立诚信互助的良好关系,防止网络诈骗、侵权、传播淫秽色情等犯罪案件的发生。(董聚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