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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四教命名门教育校园杂谈文化 |
分类: 思维篇 |
5月23日,清华大学第四教学楼依旧人来人往,在熟悉的讲课声中,四教外墙古老的红砖上悄然增添了“真维斯楼”,四个金灿灿的大字。那些人文专业出身的同学,也许会对此产生“真理维护者居于斯楼也”的联想,而对于更多重穿着爱打扮的女孩来说,第一反应很可能是产生进去买衣服的冲动。
留下无限遐想空间未曾不好,然而“真维斯楼”四个大字右下方,偏要挂上一个牌子,大大咧咧地解释道“真维斯作为休闲服市场的领军企业……”。“真维斯”的含义被一语道破,任何高雅的联想终究回归庸俗,此真维斯正是彼真维斯,除了商标以外没有更多的内涵。
为了调研当局者与旁观者对此事的看法,@清华大学微博协会
可以看出,反对冠名的网友占57%,另有25%的网友并不排斥冠名,但认为冠名也应找好对象,只有18%的网友对冠名本身以及冠名的对象都表示认可。
清华大学校园建筑冠名早已有之,而此次闹得轰轰烈烈,一方面缘于首次将全校公用的教学楼进行商业冠名,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所冠之名有失档次。2001年,富士康与清华大学曾在纳米科技领域展开合作,并投资3亿元与清华大学共同建立了清华-富士康纳米科技研究中心。此外,诸如清华-罗姆电子工程馆等科技企业冠名的建筑比比皆是,但都局限于院系范围,而对全校性建筑冠以非科技企业的名字,还是第一次碰上。
以往四教、五教、六教等简洁明了的称谓已经深入人心,四教冠名之例一开,有同学担心各教学楼、宿舍楼甚至道路命名争相跟风,偌大的校园再也找不到一块去商业化的净土。四教命名一事来得太突然,既没有事先进行公开的民意征集,也没有提前给同学们足够的心理准备时间,难怪大家面对“真维斯楼”四个大字,有点被雷倒的感觉。
在我看来,由企业为学校建设提供资金支持、学校允许企业对部分建筑进行冠名,这样的互利合作模式未尝不可,但是必须坚守一所大学的精神底线,动了大学精神根基的冠名,千金不卖,否则得到了大楼,失去了精神,终将得不偿失。
(调查结果由中国第一个微博协会----清华大学微博协会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