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踢不踢孕妇肚子与大学生身份无关

(2009-04-10 09:16:57)
标签:

朱衣点头

杂谈

女生踢孕妇

文化

分类: 杂谈

踢不踢孕妇肚子与大学生身份无关

文:朱衣点头

 

    某大学女生为公交车座位脚踢孕妇小林的新闻被报道后,网络反应强烈,几乎所有网站都贴上“大学生踢孕妇”的标签。个人认为这跟踢人者的大学生身份无关,如果硬是纠缠在大学生的身份上,反而无法客观分析其它问题的存在性。

 

踢肚子之前属于年轻人互殴行为

 

    仔细看了新闻,起因是孕妇小林占座睡觉被大学女生推醒后,双方发生言语冲突进而动手。起码在大学女生踢孕妇小林肚子前,不存在更错误的行为。

    第一、她不知道小林是孕妇;第二、不谈谁先动手,单就互殴来说,是平等的打架行为。几年前,我下属员工在商场与保安动起手,有人报警后,我到相关派出所去处理这事。最后这事只能不了了之。负责民警给我的理由是:我的员工与保安都动了手,互有小伤;如果保安动手,而我的员工没动手,那就是保安的错;但现在是保安动手后,我的员工也一样跟着动手,那就是年轻人之间的打架斗殴行为,衡量标准只能看谁伤的更重。

    所以在踢肚子之前的行为,不存在谁更错误,甚至有可能是孕妇小林的错误更多。怀孕4个月在外表是看不出来,占座后被推醒还恶语相向也不是一个孕妇所为。再就是,孕妇小林的年纪并不大,才21岁,跟该大学女生的年纪应该差不多,在言语过激情况下,双方动手仅仅就是年轻人之间的脾气问题。

 

踢肚子之后属于个人承担刑法行为

 

    在孕妇小林喊出“我是孕妇,别打我肚子”后,大学女生仍然朝小林肚子踢一脚,那就不是互殴事件。我们都知道,踢孕妇肚子的结果会怎样,假如出现严重后果,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所以当派出所处理此事时,该女生却被校方带走,有点不理解。据新闻中称,女生为武汉工程大学大四学生。新闻中另称“经初步调查后,校方将女孩领回。昨日,在省妇幼保健院,小林接受了检查。医生表示,目前小林暂无大碍,但不排除此事引发胎儿流产的可能。目前,该校正对此事进行调查,并着手对这名女生进行严肃处理。校方已为小林垫付了检查和医药费,并到医院向小林道歉,协商赔偿。”

    作为大四女生已经是成年人,那就必须平等的承担自己造成的法律后果,而不应是校方调查、处理。校方没有代表法律机构的权限。至于法律机构处理女生后,校方按照相关校规如何来处理女生,那是后话。

 

踢人女生的东北身份

 

    我还注意到新闻中的一个词,该大四女生是东北人。本人在东北待过一年,由于跟东北男人打交道比较多,对东北男人的印象是豪爽,能喝酒。但东北男人的缺点是暴躁、易动手。

    简单的说吧,东北男人能一边喝酒一边聊天,然后一边动手,等一方砸完另一方脑袋,再接着喝。甚至,儿子跟老子动手都稀松平常。大概因为这一点,我看到新闻中说踢人女生是东北人心中就有点敏感。

 

明知孕妇仍踢肚子是现行教育体制的失败

 

    踢孕妇肚子,很多人把该女生的行为归咎为高校教育的失败,我不这么看,我觉得如果要归咎原因,是现行教育体制的失败。

    一个人的教育不是从高校才开始,相反,是从幼儿圆、从小学开始,从中学成熟。教育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到高校往往差不多已经固定化,剩下的就是在高校如何维持如何进一步加强而已。

    该女生在踢人下车后,编造有人“抢劫”的谎言、试图逃跑等行为更是充分说明教育在“德”上面的严重失败。当教育仅仅剩下追求成绩时,一切都变得很诡异。

    谈到被教育的结果,被踢的孕妇小林也要反思。自己作为孕妇,却不懂谦让,不懂保护自己的肚子,逞一时之快跟人动手。

    怀孕4个月不是自己就能多占座位,不是自己就该受到非常特殊照顾的理由,更何况4个月是看不出来,外人无法给你更多特殊的照顾。

    无论如何,在这件事上,不能单纯盯着踢人者“大学生”的身份,在踢人后,更不能因为“大学生”的身份,被学校“保护”起来。假如是这样,就无法在这件事上有更多深层次的反思与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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