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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填报全省职业院校 学生实习备案材料和自查报告的通知

(2016-12-01 17:49:34)
标签:

教育

分类: 教育工作

各市教育局职成教科(处)、各高等职业院校教务处:

为认真落实教育部等5 部门印发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163 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职字〔201633 号)要求,我处研制了山东省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系统,现就在该系统中如何填报全省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备案材料和自查报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登录方式

(一)登录“山东省职业教育云服务平台”首页,网址:http://221.214.56.13:8082/,点选“应用平台”板块,找到“山东省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系统”,点击进入系统登录界面,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登录(用户名及初始密码见附件1)。

(二)登录后,点击右上角“帮助”按钮,可下载查看系统操作说明。

二、填报要求

各高等职业院校教务处要及时通知负责该项工作的处室同志,按要求直接登录填报提交。各中等职业学校登录填报提交并经各市教育局审核后,由各市教育局职成教科(处)登录提交。

三、填报时间

(一)2017届毕业生学生实习备案材料。20161220前完成“学生实习备案材料”填报提交。

(二)生实习情况自查报告。各职业院校根据教职成〔20163 号和鲁教职字〔201633 号文件要求,对实习管理制度、协议文本、管理过程、考核评价、应急处理、资料档案等进行全面自查,写出自查报告(格式见附件3),并于20161222日前完成填报提交。

四、其它事项

(一)各高职院校2017届毕业生实习备案材料纸质稿、实习情况自查报告纸质稿盖章后,寄送至山东省教育厅职教处。

    (二)初次登录系统,请先修改密码。

(二)平台操作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可拨打系统界面下方的“国子软件服务热线”咨询(见附件2)。

 

附件:1.用户登录账号与初始密码表

  2.山东省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系统技术服务一览表

      3. 山东省职业院校学生实习情况自查报告(格式)

                    山东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

                             20161130

 

 

各县(市)区教育局职教科、各中等职业学校: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填报全省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备案材料和自查报告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抓紧组织各中职学校相关人员进行填报。

目前,该系统刚刚启用,各单位请根据省厅文件要求,落实具体负责人员,认真学习掌握系统功能,对填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疑问,及时与系统支持人员进行沟通。各学校要据实填报相关信息,于1212日前完成数据填报并提交(注意:一定要提交,不要只填写保存而不提交)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强对所属中职学校信息填报的指导监督,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各学校信息务必经学校主要领导和主管部门同意,信息提交后将作为学校工作考核的依据。

 

济南市教育局职业与高等教育处

 

2016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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