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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岩道歉了,到底谁是受害者?

(2016-04-02 23:32:18)
标签:

杂谈

昨天柳岩出来道歉了,包贝尔紧接着也“道歉”了,一直秉持着说“人家当事人都不在意,你们蹦跶什么呢”的看客似乎终于有了支持的后盾,纷纷出来跳梁了,一时间东风压不倒西风,西风也压不倒东风了。可这件事真的有那么难理清吗?作为一个从一开始就关注此事的普通人,此时也忍不住聒噪几句了。

婚礼视频被爆出之初,女网友们不过是出于共情之理,将自己代入其中,相信绝大部分姑娘都是不愿意置身这个情境:被几个男人拎着手脚抬起,强迫式的身体接触,在众人面前低胸走光,被扔下水尴尬湿身……。于是大家推己及人的愤怒了。更何况有那么多姑娘也曾因为同样的婚礼习俗,受到过同类的侵害,大家如何不愤怒,如何不振臂高呼?

如果这件事发生在普通人身上,或者没有那个多事者把视频放出来,这场婚礼最终还是皆大欢喜,所有人都高高兴兴,只有那个伴娘,满心的不悦,却只能碍于面子打落牙齿往肚子里咽,集体的狂欢就这样把受害的个体轻松抹去了。可是恰恰这事发生在公众人物身上,迅速爆光的“网络暴力”给了所有当事人很大压力,于是有更多的网友为包贝尔夫妻惋惜:“一生一次的婚礼被你们这些网络暴民搅黄了”。可是当大众以风俗的借口对施害者进行保护和惋惜的时候,谁记得受害者呢,谁来为受害者负责呢?

还有很多声音都聚焦在男女明星的好友关系,以及柳岩对此事的自身感受上,认为整件事只关乎当事人,我们围观群众只是妄加揣测。柳岩到底是不是受害者,在这件迅速发酵成头条的娱乐大事件里面,柳岩的想法到底有多重要?——我们假设一个极致,即便柳岩没有感到任何“惊吓”,没有任何受辱感,(毕竟电影《胖女孩》的女主角在遭到强奸时还拥抱了强奸者,人性复杂程度之难以赘述,这种人当然存在),也不等于说其他女孩在这样的情况下就不会感到受侵害,不等于这样的行为就不属于性骚扰,更不等于承认闹伴娘这一习俗的合理性。性骚扰就是性骚扰,任何违背当事人意志的、侵犯当事人人格尊严和权利的行为都应该被禁止。打着风俗和玩笑的名义行此等苟且事,只是暴露了你们心里的更加肮脏。

就算以最恶意的推断,这整件事不过是一场炒作,可这样一件破事居然让众网友群情激奋,更可见这个社会以风俗、玩笑、熟人、工作种种名义,对女性施行的性骚扰到了怎样猖獗的程度,以至于女人们一点就炸。埋怨女人小题大做的男人们,是不是该反思一下自己的想当然了。

如果需要道歉,也是曾经行过此事、未来将行此事、以及认可此事的人们,你们以及你们身上所背负的千年来的男权恶习,向所有受侵害的女性道歉。

给女人say no的权利,

停下你们的咸猪手! 

出于某些世俗的原因,我虽然撰写此文却保持匿名,连我都匿名了,更何况柳岩呢,发出那样一篇模棱两可的道歉也许是她此时所能做的唯一的事了。

投稿者说打赏的钱捐给生病的米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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