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6日
(2012-12-26 22: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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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年度性与性别事件评点”始于2008年,由10余位来自性学界、社会性别学界的中青年学者和社会活动家组成评委,致力于通过对纷繁复杂的性与性别现象的专业评点,倡导性人权与社会性别平等,推进社会进步。每年年终的评点活动已经进行了五届,从今年开始,评委会将进一步对单一事件随时发表立场。
深圳市宝安区法院于日前判处一位与13岁女友发生性关系的16岁男学生“强奸”罪名成立。
我们认为:
1,法律应该保障每个人的性权利,不能以“保护未成年人”的名义剥夺未成年人的性权利,处理未成年人问题时应该纳入他们自己的声音,过度强调成人社会的判断和安排可能会损害未成年人的利益;
成员(以姓氏笔划为序)
法律专家:赵军,郭晓飞
性教育专家:方刚(评委会召集人),张静,彭涛
社会性别专家:朱雪琴,张玉霞,陈亚亚,裴谕新
性权运动及其它领域专家:黄灿,魏建刚
此声明后续采访联系人:
赵军 mr.zhaojun@163.com (法律事宜)
方刚 fanggang@vip.sohu.com (性教育事宜,评点活动事宜)
陈亚亚 voiceyaya@163.com
朱雪琴 hefengzhuzhu_22@163.com
同样支持本声明的法律界人士,还包括:
黄晓亮,北京师范大学刑法学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