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化有二:保障范围扩大了,价格也涨了
新产品保障范围增大了 部分新产品价格上调10%
》》》调查提醒产品好坏不能仅从价格判断

本月起,新《保险法》正式实施,390多款寿险新产品扎堆上市。与旧产品相比,新产品在保障范围方面大多有所增加,条款设计更为合理,但部分产品的价格有所上调。
据了解,因为10月1日新《保险法》正式实施,各家保险公司数百款保险产品停售。10月起,各公司适应新法的升级换代新品陆续上市。
10月1日,中国人寿完成更新升级的186款产品集中上市,成为寿险新品扎堆上市的一个典型代表。据中国人寿湖北分公司介绍,除了4款湖北没有外,其余182款湖北人都可以买到。
据了解,除了国寿外,其他公司也都有幅度不同的调整。泰康人寿变更了139款产品,新华保险对70余款产品条款进行了调整,平安人寿表示预计从2010年初进行产品调整。
新产品保障范围增大了
中国人寿武汉市分公司副总经理张铁夫表示,以其拳头产品“康宁终身保险”和“康宁定期保险”为基础重新设计开发的“新两康”产品最受关注。“与老产品相比,‘新两康’在保障范围和责任方面都有很大变化。”
首先,“新两康”保障的重疾种类由10种增至20种,重疾保额由原来的2倍基本保额提高为3倍;其次,责任免除中删除了“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以及“受益人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换句话说,新险种赔付的病种扩大了一倍,不赔的情况减少了两类,大大扩大了保障范围。”张铁夫介绍。
与“新两康”类似,多家保险公司的换代产品保障范围都有增加。如新华人寿“福家安康”保障的重大疾病也增至35种。
除了提高保障,泰康人寿湖北分公司介绍,公司对在售产品的条款、产品说明书、投保单、保险单、销售材料、宣传材料等相关材料均进行了修改,使之符合新《保险法》的要求。在如实告知条款,规范格式条款,明确规范理赔程序和时限,法定除外责任等等都有修改,以符合新法要求,加大了对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保护。
部分新产品价格上调10%
保障增加了,部分产品的价格也有小幅上调。以“新两康”为例,根据投保人年龄、性别、缴费时间不同,幅度也有差异。如10年期新康宁终身险附加重疾险,男性保费平均上涨11%,女性则微涨2.5%。
除了“新两康”,其他公司也有所提价,幅度在10%左右。如某公司的一款重疾险,30岁男性购买20万保额,30年缴,新产品年缴比旧产品增加了200多元。
》》》调查提醒
产品好坏不能仅从价格判断
新老产品谁更划算,“单纯比较价格并不客观”。生命人寿湖北分公司理财专家王运林表示,由于新产品在保障范围、免责范围、附加保险利益等方面有变化,新老产品之间可比性不强,单纯比较价格不客观。以“两康”为例,新“两康”费率虽然上调,但赔付由原来的2倍提高到3倍;可赔付的重疾种类,也由10种提高到20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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