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违法终止劳动关系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
(2025-04-17 08:4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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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律师李启来律师两高再审案民商事诉讼最高人民法院 |
分类: 债权债务 |
[公司与劳动系列]
公司违法终止劳动关系
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
【基本案情】
陈某于2002年入职某公司,担任出租车司机,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至2023年9月30日止。在劳动合同期满前,陈某因病住院治疗,并于2023年8月21日向公司领导请病假,其提交的诊断材料显示“陈旧性心肌梗死、颈动脉狭窄……建议全休两月”,公司批准其病假。
公司于2023年10月8日书面通知陈某需在3日内到公司处续签劳动合同,陈某表示同意续签但因病无法行动,申请出院后办理相关手续。该公司随后书面通知陈某因合同到期劳动关系已终止,不再与其续签合同。陈某因此起诉,主张某公司在医疗期内终止劳动合同违法,应支付违法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某公司认为,因陈某未按照要求续签合同,原劳动合同已按照约定自然终止,无需支付赔偿金。
【裁判结果】
法院判决某公司支付违法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
【裁判理由】
法院审理后认为,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用人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赔偿金。本案中,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劳动合同虽约定2023年9月30日合同到期,但陈某因休病假且其依法应享有的医疗期未满,劳动合同依法应当延续,某公司在法定医疗期内单方终止劳动合同,系违法终止,故判决某公司支付违法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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