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女子欠债不还,为逃债恶意放弃房产继承!法院:犯拒执罪!判刑8个月!

(2025-04-17 08:41:12)
标签:

北京律师

李启来律师

两高再审案

民商事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

分类: 债权债务

一女子为逃债恶意放弃遗产继承,被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后被告不服提起上诉,近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该案系申请执行人李某某提起的自诉案件。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08年5月5日,该院作出(2008)市民初字第425号民事判决,判决杨某某、被告人徐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李某某借款30万元及借款利息。判决生效后,徐某未在上述判决限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


2019年4月18日,被告人徐某在明知上述民事判决已经生效的情况下,在其与徐某甲、徐某乙、徐某丙继承纠纷一案调解中,放弃对济南市市中区一处房产的继承,致使上述民事判决无法执行。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徐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自诉人指控其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成立。2021年12月29日,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徐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宣判后,被告人徐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22年2月25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躲得了一时,却躲不过一世,执行生效判决、裁定本就是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任何逃避、拖延或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行为,终将让行为人自食其果。
下一步,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打击拒执行为的力度,充分运用法治手段营造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
律师认为,无知者无畏,千万别以为欠别人的款项,放弃应得的财产就你逃避债务。有钱不还或者恶意逃废债,只要有证据能够证明皆可能涉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
此罪最高可判七年有期徒刑。再次,提醒欠账人注意,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且不可耍小聪明,阴藏隐匿转移财产,否则就有可能涉嫌拒执罪。

 


  【免责声明】:

  本博客对转载、分享的内容、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真实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仅供读者参考!


  【版权声明】:

  本文图文转载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在30日内联系删除!




本文来自于网络,仅供学术探讨和信息共享,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