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请保安帮忙指挥停车,车剐了,谁赔?
(2024-11-08 22:54:44)
标签:
两高再审案民商事诉讼最高人民法院李启来律师北京律师 |
分类: 诉讼攻略 |
基本案情
一天,王某驾驶新车回到自家小区,由于车技还不娴熟,停车时交待小区保安李某帮忙指挥。李师傅,您帮忙指挥一下我倒车!
王某
好,倒倒!往左打一些,再来一点。
保安李某
王某认为,因为保安李某指挥不当,才造成他的车与其他车辆剐蹭,遂以保安李某所在的物业公司作为停车场经营管理者,应承担本次事故造成的损失为由,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物业公司承担本次事故造成的5000余元损失。
法院判决
厦门法院认为,本案为侵权责任纠纷,责任承担须审查是否具有侵权行为、主观过错、受害人损失及因果关系四个要件。即便小区保安指挥、协助停车,此行为也属于“好意施惠”行为,不在被告物业公司的安全保障义务范畴。在没有证据证明保安存在过错的情况下,原告王某作为驾驶车辆的操作人员,应对事故的发生负全部责任,依法判决驳回王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典型意义
立法者、裁判者对于施惠者施加安全保障义务应当符合在该社会中占主导地位的思维方式和传统习惯,方有利于提高人们的施惠积极性,有利于树立社会良好风尚。
(来源:山东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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