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家暴16次致终身挂粪袋,离婚纠纷案最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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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律师李启来律师两高再审案民商事诉讼最高人民法院 |
分类: 婚姻家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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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谢某某起诉丈夫贺某某及其亲属的5起侵权责任纠纷案,在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5月31日,两人的离婚纠纷案在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宣判。最终,法院依法判决准予谢某某与贺某某离婚,女儿由谢某某抚养。对于贺某某被控犯故意伤害罪、虐待罪一案,目前被害人谢某某正在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和损伤程度补充鉴定,待鉴定意见出具后,将择期审理。案件回顾谢某某与丈夫贺某某相识于2020年,2021年5月结婚。婚后,谢某某长期频繁遭丈夫家暴,致其身体不同程度受伤,并多次就医、报警。当地派出所曾对贺某予以警告,但其拒不改正,致谢某某外出躲避。2023年4月15日,两人签署离婚协议,但事后贺某又反悔,拒绝离婚。同年4月24日,谢某某向法院提交人身保护令和离婚申请,但因手续不全,未被受理。当晚,贺某找到外出躲避的谢某某,对其施暴。在最后一次施暴中,谢某某被殴打致全身多处损伤,其十二指肠、左肝、腹部等4处重伤二级,此外,还有5处轻伤二级和1处轻微伤,需挂着粪袋生活。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我国《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1)被告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2)被告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被告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原、被告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另外,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1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本案中,原告谢某某提交的证据足以认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贺某某多次实施了家庭暴力行为,符合法定离婚的情形,故法院判决准予谢某某与贺某某离婚。父母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原则是什么?关于离婚时孩子由谁抚养的问题,一般由夫妻双方协议约定。依据《民法典》第1084条规定,离婚后,不满2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2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8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结合本案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对于实施家庭暴力的贺某某,一般不宜判决其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故判决女儿由谢某某直接抚养,贺某某按每月2000元标准一次性支付女儿至18周岁的生活费,女儿的医疗费、教育费由谢某某与贺某某分别负担40%和60%。
5月30日,谢某某起诉丈夫贺某某及其亲属的5起侵权责任纠纷案,在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5月31日,两人的离婚纠纷案在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宣判。最终,法院依法判决准予谢某某与贺某某离婚,女儿由谢某某抚养。对于贺某某被控犯故意伤害罪、虐待罪一案,目前被害人谢某某正在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和损伤程度补充鉴定,待鉴定意见出具后,将择期审理。案件回顾谢某某与丈夫贺某某相识于2020年,2021年5月结婚。婚后,谢某某长期频繁遭丈夫家暴,致其身体不同程度受伤,并多次就医、报警。当地派出所曾对贺某予以警告,但其拒不改正,致谢某某外出躲避。2023年4月15日,两人签署离婚协议,但事后贺某又反悔,拒绝离婚。同年4月24日,谢某某向法院提交人身保护令和离婚申请,但因手续不全,未被受理。当晚,贺某找到外出躲避的谢某某,对其施暴。在最后一次施暴中,谢某某被殴打致全身多处损伤,其十二指肠、左肝、腹部等4处重伤二级,此外,还有5处轻伤二级和1处轻微伤,需挂着粪袋生活。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我国《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1)被告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2)被告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被告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原、被告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另外,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1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本案中,原告谢某某提交的证据足以认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贺某某多次实施了家庭暴力行为,符合法定离婚的情形,故法院判决准予谢某某与贺某某离婚。父母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原则是什么?关于离婚时孩子由谁抚养的问题,一般由夫妻双方协议约定。依据《民法典》第1084条规定,离婚后,不满2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2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8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结合本案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对于实施家庭暴力的贺某某,一般不宜判决其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故判决女儿由谢某某直接抚养,贺某某按每月2000元标准一次性支付女儿至18周岁的生活费,女儿的医疗费、教育费由谢某某与贺某某分别负担40%和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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