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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筮正宗第二卷第一篇

(2013-07-27 10:2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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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卦

卜筮正宗

纳甲

易学预测

易学

文化

分类: 六--爻--纳--甲
第二卷 黄金策
第一篇 《黄金策》总断千金赋直解
刘诚意撰 王洪绪注
动静阴阳,反复迁变。
动就是交重之爻,静就是单拆之爻。交拆之爻属阴,重单之爻属阳。若爻是单拆,这谓之安静,安静的爻没有变化的理。若爻是交重,这谓之发动,发动的爻,然后有变。故此:交、交、交原是坤卦属阴,因他动了,就变作单、单、单,是乾卦属阳了。大凡物动,就有个变头。为什么交就变了单,重变了拆,该把那个“动”字,当做一个“极”字的意思解说。古云:物极则变,器满则倾。假如天气热极,天就作起风云来。倘风雨大极,就可晴息了。故古注譬以谷舂之成米,以米炊之成饭。若不以谷舂,不以米炊,是不去动他了,到底谷原是谷,米原是米,岂不是不动则不变了?发动之内,也有变好,亦有变坏。阳极则变阴,阴极则变阳。这个意思就是“动静阴阳,反复迁变”了。
虽万象之纷纭,须一理而融贯。
此一节只讲得一个理字,那“象”字当作“般”字解。理就是中庸之理。卦中刑冲、伏合、动静、生克制化之间。有一个一定不易之理在里头,拿这个卦理,评到中庸之极至处,虽万般纷坛论头,一理可以融贯矣。
夫人有贤不肖之殊,卦有过不及之异。太过者损之斯成,不及者益之则利。
贤不肖之殊,人生之不齐也,过不及之异,卦爻之不齐也。人以中庸之德为主,卦惟中和之象为美。德主中庸,则无往而不善,象至中和,则无求而不遂。故卦中动静、生克、合冲、空破、旺衰、墓绝、现伏等处,就有太过不及的理在焉。大凡卦理,只论得中和之道。假如乱动,就要搜独静之爻,安静就要看逢冲之一日,月破要出破填合,旬空要出旬值日,动待合,静待冲,克处逢生,绝处逢生,冲中逢合,合处逢冲,这些法则就是“太过者损之斯成,不及者益之则利”。旧注以用神多现为太过,以用神只一位不值旺令为无气,谓不及,其意浅矣!不知卦中无不有太过不及者,就是动静、生克合冲、旬空月破、旺衰墓绝、伏藏出现,个个字可以当他太过,亦可以当他不及。此活泼之中自有玄妙,学者宜加意参之。
生扶拱合,时雨滋苗;
生我用爻者谓之生,扶我用爻者谓之扶,拱我用爻者谓之拱,合我用爻者谓之合。生者:即金生水类,五行相生也。扶者:即亥扶子、丑扶辰、寅扶卯、辰扶未、已扶午、未扶戌、申扶酉。拱者:即子拱亥、卯拱寅、辰拱丑、午拱巳、未拱辰、酉拱申、戌拱未。合有二合、三合、六合。二合者:即子与丑合类。三合者:即亥卯未合成木局类。六合者:即六合卦也。此节亦承上文而言,不及者宜益之耳。倘若用神衰弱冲破,得了生扶拱合,就如旱苗得雨,则苗勃然兴之矣。倘若卦中忌神衰弱冲破,得了生扶拱合,谓之助纣为虐,其祸愈甚矣!学者宜别之。下三条仿此。
克害刑冲,秋霜杀草。
克者:相克,即金克木类是也。害者:六害,即子害未、丑害午、寅害已、卯害辰、申害亥、酉害戌是也。刑者:即寅已申等类是也。冲者:子午相冲等类是也。此亦结上文而言,倘用神衰弱,并无生扶拱合,反见克害刑冲,故喻之秋霜杀草也。大凡刑冲克三者,卦中常验。六害并无应验,犹当辨焉。
长生帝旺,争如金谷之园;
长生:即火长生于寅类也。帝旺:即火帝旺于午类也。用神遇之,虽衰弱者亦作有气论,故以金谷譬焉。此节论用神长生帝旺在日辰上头,不言长生帝旺于变爻里边,若以变爻遇帝旺而言误矣!假如午火又化出午火来,这是伏吟卦了,有什么好处?安得以金谷喻之?大凡用神帝旺于日辰上,主速;长生于日辰上,主迟。盖长生犹人初生,长养以渐,帝旺犹人壮时,其力方锐,所以长生迟而帝旺速也。
死墓绝空,乃是泥犁之地。
36 十五、辨六爻诸占之谬
死、墓、绝,皆从长生上数起。空是旬空。死者亡也,犹人病而死也;墓者蔽也,犹死而葬于墓地;绝者魇绝也,犹人死而根本断绝也;空者虚也,犹深渊薄冰之处,人不能践履也。泥犁:地狱名,言其凶也。这四者与克害刑冲意思相仿,又引有过不及之意。倘用神无生扶拱合,反遇死墓绝空,故以泥犁喻之。大凡卦中爻象,只讲得长生、墓、绝三件,向日辰是问,就是变出来的也要看。惟沐浴、冠带、临官、帝旺、衰、病、死、胎、养,不可向变出之爻是问。若化出来的,当以生克冲合、进神退神、反吟伏吟论也。
日辰为六爻之主宰,喜其灭项以安刘;
日辰乃卜筮之主。不看日辰,则不知卦中吉凶轻重了。盖日辰能冲起、冲实、冲散那动空静旺的爻象,能合能填月破之爻,衰弱的能扶助帮比,强旺的能抑挫制伏,发动的能去克得,伏藏的能去提拔,可以成得事,可以坏得事,故为六爻之主宰也。如忌神旺动,用神休囚,倘得日辰去克制那忌神,生扶了用神,凡事转凶为吉。故曰“灭项兴刘”。
月建乃万卦之提纲,岂可助纣而为虐。
月建乃卜筮之纲领。月建亦能救事坏事,故言万卦之提纲。若是卦中有忌神发动,克伤用神,倘遇月建生扶那忌神,这是助纣为虐了。倘忌神克用神,如遇月建克制忌神,生扶那用神,就是救事了。凡看月建,只论得生克,与日辰相同。大凡月建的祸福,不过司权于月内,不能始终其事。而日辰不论久远,到底有权的。就是长生、沐浴、冠带这十二神,与日辰固有干系,与月建上不过只论得月破,休囚旺相生克。今有人说衰病死墓于月建上不好,长生帝旺于月建上好,种种误传,不可信也。
最恶者岁君,宜静而不宜动;
即本年太岁之爻曰岁君,系天子之象。既能最恶,岂不能最善?既宜安静,岂不宜发动乎?若是太岁那一爻,临忌神发动,来冲克世身用象,主灾厄不利,一岁之中屡多驳杂,故曰最恶,故宜安静。此言岁君若临忌神,则宜静,而不宜动也。若是太岁那一爻,动来生合世身之象,主际遇频加,一岁之中连增喜庆,当言最善,亦宜发动。若用神临之,其事必干朝廷,若日辰动爻冲之,谓之犯上,毋论公私,皆宜谨慎可也。
最要者身位,喜扶而不喜伤。
身即月卦身也。“阳世则从子月起,阴世还从午月生”,其法见《启蒙节要》篇内,大抵成卦之后,看卦身现与不现,与月建、日辰、动爻有无干涉,则吉凶便知。占事为事体,占人为人身,唯喜生扶拱合,不宜克害刑冲。凡占卦,以身为占事之主,故曰“最要”也。
世为已、应为人,大宜契合;动为始、变为终,最怕交争。
交重为动,动则阳变为阴,阴变为阳。卦中遇此,当以动爻为事之始,变爻为事之终。发动之爻变克变冲,谓之交争。凡世应宜生合用神,怕变克冲也。
应位遭伤,不利他人之事;世爻受制,岂宜自己之谋。
应位者,该当一个用神解说。如占他人,亦各有用神分别。或占交疏之人及无尊卑之人,是应为他人也。倘占父友、家主、师傅辈,这是父母爻为用神了。子孙之友,这是子孙爻为用神了。妻妾奴婢,这是妻财爻为用神了。那父友、自友、及子孙之友,虽是他人,当分别老幼称呼名份取用,不可一概以应位误断。如卜损益自己之事,以世爻为自己也,世若受制,岂宜自己之谋乎?
世应俱空,人无准实;
此节亦引上文而言世应也。但凡谋事,势必托人,世空则自己不实,应空则他人不实。若世应皆空,彼此皆无准实,谋事无成。或世应空合,谓之虚约而无诚信。如托尊长辈谋事,而得父母爻生合世爻,托之自然有益;倘或应空,纵得长辈之力,而那一边不实,亦难成事也。
内外竞发,事必翻腾。
竞者冲克也,发者发动也。凡占的卦,内外纷纷乱动,乱冲乱击,是人情不常,必主事体反覆翻腾也。
世或交重,两目顾瞻于马首;应如发动,一心似托于猿攀。
马首是瞻,或东或西,猱猿攀木,自心靡定。世以已言,应以人言。书曰:“应动恐他人有变,世动自己迟疑”,皆言其变迁更改,不能一其思虑耳。此引上文世应为彼我之意,又引竞发有翻腾而言。其事之吉凶,总不外乎生扶拱合、克害刑冲、空破间耳。
《黄金策》总断千金赋直解 37
用神有气无他故,所作皆成;主象徒存更被伤,凡谋不遂。
用神者,如占文书、长辈,以父母爻为用神之类是也。主象者,亦即用神也。“故”字该作“病”字解。何谓之病?凡用神遇刑冲克害,就是病了。如卦中用神旺相,遇了病,可待去病日期,亦能成事;如旺相,而又无刑冲克害等病,凡谋必从心所欲,无不可成矣。倘用神衰弱无气,而又遇月建、日辰刑冲克害,犹如一个天元不足,瘦弱不堪的人,岂可再加之以病乎?故爻弱而又受刑冲克害者,凡事枉费心力,终无可成之理。盖用爻虽然出现,别无生助,而卦中又无原神,纵有而值空、破坏者,谓之主象徒存,徒存者,徒然出现也,谋事焉能遂意哉!
有伤须救,
伤:伤克用神之神也。救:救护用神之神也。如申金是用神,而被午火发动来克,则申爻有伤矣。若得日辰是子,或动爻是子,子去冲克午火,或亥日亥爻制伏午火,则午火有制,而申金岂非有救乎?倘月建冲克用神,得日辰去生合用神;又或日辰去克用神,卦中动出一爻生它,这便是有伤得救了。凡遇有伤得救,每事先难后易,先凶后吉,用神得救,乃为有用耳。
无故勿空。
故者,谓受伤的意思。“勿”字该当它“不”字解说。大凡旬空之爻,安静又遇月建、日辰克制,这是有过之空了,即使出旬值日,亦不能为吉为凶,这样旬空,到底无用之空矣。若旬空之爻发动,或得月建、日辰生扶拱合它,或日辰冲起它,或动爻生合它,这是无故之空,待其出旬值日得合之时,仍复能事。故曰:无故之空爻,勿以为空也。虽值旬空,而没有受月建、日辰克伤的,不可当它真空论。又如用神化回头克,又见会局来克,来克太过,岂不是有伤了?若是日月来伤它,用神一空,则不受其克,亦称无故矣。古有避凶之说,亦近乎无故之理。旧注误以无伤克之爻不可空,日月二建克他又宜空,大失先天之妙旨,又失是篇之文理矣!
空逢冲而有用,
凡遇卦爻旬空,今人不拘吉凶,概以无用断之。殊不知见日辰冲亦有可用之处,盖冲则必动,动则不空,所以“空逢冲而有用”也。
合遭破以无功。
此节独言合处逢冲。盖卦爻逢合,如同心协力,事必克济,凡谋望欲成事者,得之则无不遂矣。倘合处遇冲刑破克,唯恐奸诈小人两边破说,必生疑惑猜忌之心。如寅与亥合,本相和合,若见申日,或遇申爻动来冲克寅木,则害了亥水矣。故曰:“合遭破以无功”。合者,成也,和好之意。破者,散也,冲开之意。凡欲成事,而得合处逢冲之卦者,事必临成见散。凡欲散之事,而得合处逢冲之卦者,必遂意也。冲中逢合者,反是。
自空化空,必成凶咎,
自空者,用爻值旬空也。化空者,亦言用爻化值旬空也。凶咎,言不能成事。此节亦引上文谋望之事而言。凡谋望,无不欲成事,倘用爻空,或用爻动化空,则动有更变,空有疑惑,事必无成。故曰凶咎也。
刑合克合,终见乖淫。
合者,和合也。凡占见之,无不吉利。然人不知合中有刑有克。合而有克,终见不和,合而有刑,终见乖戾。且如用神未字为财爻,午字为福爻,午与未合,然午带自刑,名为刑合。又如子字为财爻,子与丑合,丑土能克子水,谓之克合。如果占妻妾,始和终背,诸事终乖戾也。
动值合而绊住,
大凡动爻不遇合,然后为动;若有合则绊住,而不能动矣。既不能动,则不能生物克物矣。如日辰合之,须待冲其本爻日至,可应事之吉凶。如旁爻动来合之,须待冲那旁爻之日至,可应事之吉凶矣。假如用丑土财,而子日合之,待未日应事;子爻合之,待午日应事。又如子孙爻动,而被日辰合住,则不能生财,待冲动子孙期至,方有财也,余仿此。
静得冲而暗兴。
大凡不发动的爻,不可便言之安静。若被日辰冲之,则虽静亦动,谓之暗动。犹如人卧而被人呼唤,既不能安然而睡。即是卦中发动的爻,也能冲得安静的爻。且爻遇暗动者,犹人在私下作事也。暗动之爻生扶我,定叨私下一人帮衬;倘或克害我,定被一人在私下谋损。其理深微,应事在于合日。
38 十五、辨六爻诸占之谬
入墓难克、带旺匪空。
入墓难克者,言动爻入墓,不能去克他爻也。又言他爻入墓,不受动爻所克也。假如寅木发动,本去克土,倘遇未日占卦,那木入墓于未日;或化出是未,是入墓于未爻也,则不能去克土矣。又如寅动克土,而土爻遇辰日,则入墓于日辰;或化辰爻,入墓于变爻,皆不受寅木之克。故曰:入墓难克。旺相者,即如春令木旺火相,夏令火旺土相,秋令金旺水相,冬令水旺木相,四季之月土旺金相。古谓:当生者旺,所生者相是也。此爻空亡,不作空论。又云:旺相之爻过一旬,过旬仍有用。故曰“匪空”。
有助有扶、衰弱休囚亦吉;
此节独指用神而言也。且如春天占卦,用爻属土,是衰弱休囚,本为不美,倘得日辰动爻生扶拱合,虽则无气,不作休囚论。譬如贫贱之人,而得贵人之提拔也。忌神倘无气,则不宜扶助也。
贪生贪合,刑冲克害皆忘。
此节亦指用神而言也。倘用神遇刑冲克害,皆非美兆,若得旁有生爻合爻,则彼贪生贪合,自不为患矣。故曰:忘冲忘克。假如用神是巳,卦中动出寅字来,寅本刑已,但寅木能生已火,故已火贪其生,而忘其刑也。又如卦中动出亥字,来冲克已火,又得动出卯字来,则亥水贪生于卯,而忘克于已也;如寅字动,则亥水贪合于寅,而忘冲于已也。此乃贪合贪生,忘克、忘冲、忘刑之例。余皆仿此,详推可也。
别衰旺以明克合,辨动静以定刑冲。
此节分别衰旺、动静、生克制化、阴阳之理。若独别衰旺,不辨动静,则胶于所用矣。如旺爻本能克得衰爻,若安静,纵旺而不能去克衰爻了。衰爻本不能去克旺爻,若发动了,就克得旺爻了。盖动犹人之起,静犹人之伏。虽则旺相,不过一时目下旺;虽则衰弱,亦不过目下一时衰。俟旺者退气,衰者得扶,而衰爻可克旺爻矣。如旺爻动克衰爻,而无日辰救护者,立时受其克也。唯是日辰能冲克得动静之爻,即使是动爻,也生克不得那日辰;若是月建载在卦中,那动爻也能克得它了。如此则衰旺动静之理明矣。
并不并、冲不冲,因多字眼;
并者:谓卦中之爻日辰临之也。冲者:谓卦中之爻日辰冲之也。“不”字:言所并之爻不能并,所冲之爻不能冲也。何谓不能并?假如子日占卦,卦中见有子爻作用神,日辰并之,倘子爻衰弱,已有日辰并之,便作旺论;然亦不可子爻化墓、化绝、化克,此谓日辰变坏,不能谓善于爻,而凶反见于本日也,故曰并不能并也。何谓不能冲?又如子日占卦,卦中见有午字作用神,日辰冲之,如子爻在卦中动来冲克午爻,若得子爻化墓、化绝、化克,此谓日辰化坏,不能为害于午,而其吉反见于本日也,故曰冲不能冲也。此二者皆因子日占卦,卦中多这个子爻变坏了,所以如此,余如此例。
刑非刑、合非合,为少支神。
刑:三刑也。合:合局也。如寅已申为三刑,丑戌未为三刑,子卯为二刑,辰午酉亥为自刑。假如卦中有寅已二字而无申,有寅申二字而无已,有已申二字而无寅,为少一字,而不成刑也。如亥卯未为三合,申子辰为三合,已酉丑为三合,寅午戌为三合。假如有亥卯而无未,有未卯而无亥,有亥未而无卯,为少一字,而不成合也。三合、三刑之法,必须见全。有两爻动,则刑合得一爻起;如一爻动,则刑合不得两爻起了。如卦中刑合俱见全,倘俱安静,便不成刑合了。如此占验,就明白晓畅矣。
爻遇令星,物难我害,
令星者:月建之辰也。物者:指卦中动爻而言。倘用神是月建之辰,而月建乃健旺得令星也,即使动爻来伤,何足惧哉。故曰物难为我之害也。
伏居空地,事与心违。
伏者:伏神也。六爻之内无,缺用神,当查本宫首卦用神为伏,卦上六爻为飞,飞为显,伏为隐。若六爻之中并无用神,而伏神又值旬空,倘无提拔者,谋事决难成就。故曰“事与心违”。
伏无提拔终徒尔,飞不推开亦枉然。
亦引上文之意。伏者:言用神不现,而隐伏于下也。如无日月动爻生扶拱合,谓之伏无提挚。飞者:是用神所伏之上显露神也。推者:冲也。言冲开飞神,使伏神可出也。
空下伏神,易于引拔;
言伏神在旬空飞爻之下。盖本爻既空,犹无拦绊,则伏神得引拔而出也。引者是拱扶并之神,拔者
《黄金策》总断千金赋直解 39
亦生扶拱合,冲飞引伏之意。
制中弱主,难以维持。
制者:言月建日辰制克也。弱主者:指衰弱之爻也。如用神衰弱,而又被日月二建制克,纵得动爻生之,亦不济事。盖衰弱之爻,再遇日月克者,如枯枝朽树,纵有如膏之雨,难以望其生长新根。此指用神出现而言也,如伏神如是,纵遇并引,亦无用矣。
日伤爻真罹其祸,爻伤日徒受其名。
日辰为六爻主宰,总其事者也。六爻为日辰臣属,分治其事者也。是以日辰能刑冲克害得卦爻,卦爻不能刑冲克害于日辰也。月建与卦爻亦然。
墓中人不冲不发,
大抵用爻人墓,则多阻滞,诸事费力难成,须待日辰动爻冲之,或冲克其墓爻,方有用也。古书云:“冲空则起,破墓则开”。
身上鬼不去不安。
身:借用而言世也。但凡官鬼持世爻上,如自己若非职役之人,以官鬼为忧疑阻滞之神,须得日辰动爻冲克去之,方可安然无虑矣。或忌神临于世上亦然,但不可克之太过,恐我亦伤。先圣曰:“人而不仁疾已甚,乱也”,惟贵得其中和耳。
德入卦而无谋不遂,忌临身而多阻无成。
德:合也。和合中自有恩情德义。故凡谋为,用神动来合世,或用神化得生合,或日辰临用合世,或日辰生合用爻,皆德入卦中,而无谋不遂矣。但合处逢冲,恐有更变。倘忌神如是,则多阻而无成矣。
卦遇凶星,避之则吉;
凶星即是忌神。凡用爻被月建日辰伤克,不论空伏,始终受制,无处可避。如无月日伤克,独遇卦爻中忌神发动来伤,若用爻值旬空、伏藏,不受其克,谓之避,待冲克忌神之日,其凶自散也。如用爻出现不空,便受其毒,难免其伤也。故曰“避之则吉”。
爻逢忌杀,敌之无伤。
爻者:用爻也。如求财以财爻为用之类是也。敌:救护之意。譬如求财,卦中财爻属木,倘有金爻动来克财,凶也。或得火爻发动克金,则金爻自治不暇,焉能克木?木爻无患矣!故曰“敌之无伤”。
主象休囚,怕见刑冲克害;用爻变动,忌遭死墓绝空。
主象亦言用神也。如值休囚,已不能为事矣,岂可再见刑克?如用神发动,犹人勇往直前,岂可自化墓绝?
用化用,有用无用;空化空,虽空不空。
用神化用神,有有用之用神,有无用之用神。有用者,用神化进神;无用者,用神化退神,并伏吟卦也。故以“有用无用”分别之。空爻安静,则不能化空,爻发动则能化,既发动,动不为空也,化出之空亦因动而化。凡动爻值空,或动爻变空,皆不作真空论,出旬有用矣。
养主狐疑,墓多暗昧。化病兮伤损,化胎兮勾连。
长生、沐浴、冠带、临官、帝旺、衰、病、死、墓、绝、胎、养,此十二神,卦中唯是长生、墓、绝三件,卦卦须看,爻爻要查。其余沐浴、冠带、临官、帝旺、衰、病、死、胎、养各神,俱各有生克冲合、进神退神、伏吟反吟论,不可执疑于养主狐疑、病主伤损、胎主勾连。《十八论》内已明论之,学者宜自详辩。
凶化长生,炽而未散;
用爻化入长生者吉。如凶神化入长生者,则其祸根始荫,日渐增长也。必待墓绝日,始锄其势。
吉连沐浴,败而不成。
沐浴:其名败神,又称沐浴煞,乃无廉无耻之神,其性淫败。然而有轻重之分别。即如金败于午,败中兼克;寅木败于子,败中兼生;卯木败于子,败中兼刑;水败于酉,败中兼生;土败于酉,败中兼泄气;火败于卯,败中兼生。惟占婚姻,最宜忌之。倘夫择妻姻,得财爻而化沐浴,兼生者,必败门风;兼克者,因奸杀身。即如诸占,倘世爻化之,生者,因色坏名;克者,因奸丧生。有救者,险里逃生。故曰“吉神不可化沐浴”也。
戒回头之克我,勿反德以扶人。
40 十五、辨六爻诸占之谬
回头克,乃用神自化忌神。如火爻化水之类是也。诸占世爻、身爻、用爻,遇之不吉也。凡用神动出,生合世爻,是有情于我,谋为易成也。或用神发动,不来生合世身,而反生合应爻及旁爻者,皆谓反德扶人,凡占遇之,所求不易,是损己利人之象也。
恶曜孤寒,怕日辰之并起;
恶曜:指忌神言也。孤:孤独,无生扶拱合也。寒:衰弱无气也。凡占遇忌神孤寒,则永无损害我矣。唯怕日辰井起,而孤寒得势,终不免其损害,如值月建,真可畏也。
用爻重叠,喜墓库之收藏。
如卦中用爻重叠太过,最喜用神之墓持临身世,谓之归我收藏也。
事阻隔兮间发。心退悔兮世空。
间爻者,世应当中两爻是也。盖此二爻居世应之中,隔彼此之路,动则有人阻隔。要知何等人阻隔,以五类推之。如父母动,即尊长之辈是也。凡世爻旬空,其人心怠意懒,不能勇往精进,以成其事。故曰“心退悔兮世空”。
卦爻发动,须看交重;动变比和,当明进退。
凡卦发动之爻,须看交重。交主未来,重主已往。如占逃亡,见父母并朱雀发动,若爻是交,当有人来报信;如值重爻,则信已先知。他仿此。动变比和者,指言进退二神也。如寅木化卯是进神,卯变寅是退神,《十八论》内详明。进主上前,退主退后。
煞生身莫将吉断,用克世勿作凶看。盖生中有刑害之两防,合处有克伤之一虑。
煞者:忌神也。生者:生合也。身者:如自占,以世而言也。如卦中忌神发动,则有伤于用神矣,即使生合我,有何益哉?况生合之中有刑、有害、有克,如忌神生世,兼有刑克者,不但谋事无成,所求不得,恐因谋而致咎。即如一人乡试,于辰月癸酉日,卜得节之坎卦,世爻已火化寅木忌神,生中带刑,又卯木忌神暗动生世,后至临场病。此是忌生身也,生中带刑也。害者相同,克者尤重。又如用神动来克世,谓之物来寻我,凡谋易就。勿因克我,当做凶看。得用神克世,本是吉也,不宜又去生合应爻,谓之厚于彼而薄于我,则虽用神克世,亦作凶看,不可不知也。
刑害不宜临用,死绝岂可持身。
凡用神、身、世,遇日辰相刑,必主不利。占事不成,占物不好,占病沉重,占人有病,占妇不贞,占文卷必破绽,占讼有刑害。动爻不过坏事,大概相仿,化者亦然,须推衰旺生克,分其轻重详之。死绝于日辰之爻,临持世、身、用神者,诸占不利,变动化入者亦然。然有绝处逢生之辨,学者宜知。
动逢冲而事散,
盖冲之一爻,不可一例推之。如旬空安静之爻,逢冲曰起;旬空发动之爻,逢冲曰实;安静不空之爻,逢冲曰暗动;发动不空之爻,逢冲曰散,又曰冲脱。凡动爻而逢冲散脱者,吉不成吉,凶不能成凶也。
绝逢生而事成。
大凡用神临于绝地,不可执定绝于日辰论之,用神化绝皆是也。倘遇生扶,乃凶中有救,大吉之兆,名曰“绝处逢生”。
如逢合住,须冲破以成功;
卦中用神、忌神遇日辰合,或自化合,或有动爻来合,不拘吉凶,皆不见效,须待冲破日期,可应事之吉凶。假如用爻动来生世,凡事易成,若遇合住,则又阻滞,须待冲之日,事始有成。此下皆断日期之法也。
若遇休囚,必生旺而成事。
断日期之法,不可执一,当以活法推之,庶无差误。如用爻合住,应以冲之日期断矣。或用爻休囚,必生旺之期能成其事。故无气当以旺相月日断之。若用爻旺相不动,则以冲动月日断之。如用爻有气发动,则以合日断之。或有气动合日辰,或日辰临之动,或日辰临之动来生合世身,即以本日断之。若用爻受制,则以制煞日月断之。若用爻得时旺动,而又遇生扶者,此为太旺,当以墓库日月断之。若用爻无气发动,而遇生扶,即以生扶月日断之。若用爻入墓,当以冲墓、冲用月日断之。若用爻旬空安静,即以出旬逢冲之日断之。若用爻旬空发动,即以出旬值日断之。若用爻发动旬空被合,即以出旬冲日断之。若用爻旬空安静被冲,即以出旬合日断之,若用爻旬空发动逢冲,谓之冲实,即以本日断之。以上
《黄金策》总断千金赋直解 41
断法,撮其大要,其中玄妙之理,学者自当融通活变,分其轻重,别其用忌,断无差矣。
速则动而克世,缓则静而生身。
此亦断日辰之法也。如来人,定其迟速,若用神动而克世,来期甚速;如动而生世则迟;如静而生世,则又迟矣。更宜以衰旺动静推验,则万无一错。如衰神发动克世,比旺动来克者又缓矣。余仿此。
父亡而事无头绪,福隐而事不称情。
此一节指言公事,当看文书,文书即为父母爻也。凡占功名、公门、公事,以父母爻为头绪,当首赖文书,次尊官鬼。如文书爻空亡,恐事未的确。故曰“父亡而事无头绪”。凡占私事,以子孙爻为解忧、喜悦之神,又为财之本源,岂可伏而不现?故曰“福德隐而事不称情”也。
鬼虽祸灾,伏犹无气,
官鬼一爻,虽言其祸灾之神煞,然六爻之内,亦不可无。宜出现安静,不宜藏伏,藏伏了谓之卦中无气。况那官爻,诸占皆有可赖之处,故此要它。即如占名,以官为用;占文书,以官爻为原神;占讼,以官爻为官;占病,以官爻为病;占盗贼,以官爻为盗贼;占怪异,以官爻为怪异;占财,以无官爻,恐兄弟当权,不无损耗。
子虽福德,多反无功。
多:多现。反:受克。唯占名,子孙为恶煞。除此,皆以子孙之爻为福德神也。占药,以子孙之爻为用神,若卦中多现,必用药杂乱,服之无功。如占求财,遇子孙爻受伤,不唯无利,恐反致亏本。
究父母推为体统,论官鬼断作祸殃。财乃禄神,子为福德,兄弟交重,必至凡谋多阻滞。
此虽概言五类之大略,然亦有分别用之。假如占终身,以父母爻论其出身,如临贵人有煞,是官家之后;如临刑害无气,乃贫贱之儿。如占祸殃,当推官鬼附临何兽,或值玄武,即盗贼之殃。财乃人之食禄,故曰禄神;子孙可解忧克鬼,故曰福德。兄弟为同辈、劫财,动则克财争夺,故曰“凡谋多阻滞”也。
卦身重叠,须知事体两交关。
卦身:即月卦身也。其法“阳世还从子月起,阴世还从午月生”,《启蒙节要》论明矣。凡卦身之爻,为所占事之体也,若六爻中有两爻出现,必是鸳鸯求事,或事于两处。若带兄弟,必与人同谋。兄弟克世,或临官鬼发动,必有人争谋其事也。卦身不出现,事未有定向。出现生世、持世、合世,其事已定。宜出现,不宜动,动则须防有变。如变坏,则事变坏矣。若持世,知此事自可掌握。若临应,知此事权柄在他。或动他爻变出者,即知此人亦属其事。如子孙为僧道、子侄辈类。或伏于何爻之下,亦依此类推详。如六爻飞、变、伏皆无卦身,其事根由未的。空亡墓绝者,诸事难成。大抵卦身当作事体看,不可误作人身看。若占人相貌美恶,以卦身看可知矣。凡遇身克世,则事寻我吉;世克身则凶。若得身爻生合世爻,更吉。
虎兴而遇吉神,不害其为吉;龙动而逢凶曜,难掩其为凶。玄武主盗贼之事,亦必官爻;朱雀本口舌之神,然须兄弟。疾病大宜天喜,若临凶煞必生悲;出行最怕往亡,如系吉神终获利。是故吉凶神煞之多端,何如生克制化之一理。
大抵卜易,当执定五行六亲,不可杂以神煞乱断。盖古书神煞,至京房先生作易,乱留吉凶星曜,以迷惑后学。如天喜、往亡、大煞、大白虎、大玄武之类皆是。今人宗之,无不敬信。然神煞太多,岂能辨用?合以六兽而言其法,莫不以青龙为吉,以白虎为凶,见朱雀以为口舌,见玄武以为盗贼。不分临持用神、原神、忌神、仇神,概以六兽之性断之,大失先天之妙旨。何则?白虎动固凶也,若临所喜之爻,生扶拱合于世、身,则何损于吾?故曰凶“不害其为吉”。青龙动固吉也,若临所忌之爻,刑冲克害乎用神,则何益于事?故曰虽吉而“难掩其为凶”。朱雀虽主口舌,然非兄弟并临,则不能成口舌也。玄武虽主盗贼,若非官爻并临,则不能称盗贼也。盖六兽之权,依于五行六亲生克,故也。又如天喜,吉星也。占病遇之,虽大象凶恶,竟不以死断,因天喜故也;若临忌神,我必以为悲,而不以为喜。往亡,凶煞也。出行遇之,虽大象吉利,竟断其凶,因死之故也;若临所喜之爻动,来生扶拱合世、身、用爻者,吾必以为利,而不以为害也。盖神煞之权轻,而五行之权重,故也。由是观之,遇吉则吉,遇凶则凶,系于此而不系于彼,有验于理,而不验于煞,何必徒取幻妄之说哉!不然,吾见其纷纷繁剧,适足以害其理而乱人心,岂能一一中节耶?盖神煞无凭,徒为断易之多歧,而不若生克制化之一理为妥。能明其理,则圆神活变,自有条理而不惑矣。六亲本也,六兽末也。至于天喜、往亡、天医、丧车等吉
42 一、天 时
神凶煞,末中之至末也。欲用之者,唯六兽可也。必当急于本而缓其末。然六兽但可推其情性形状,至于吉凶得失,当专以六亲生克为主。学能如此,则本末兼赅,斯不失其妙理,而一以贯之矣!
呜呼!卜易者知前则易,
世人卜易,皆泥古法,能变通者鲜矣。故有龙虎推其悲喜,水火断其雨晴,空亡便以凶看,月破皆言无用,身位定为人身,应爻概称他人,凡此之类,难以枚举。刘伯温先生作是书,取理之长,舍义之短,阐古之幽,正今之失。凡世之执迷于前法者,亦莫不为之条解。有志是术者,苟能究明前说,自知通变之道矣。其于易也何有?
求占者鉴后则灵。
推占者固当通变,而求占者亦不可不知求卜之道也,后诚心是也。
筮必诚心,
圣人作易,幽赞神明,以其道合乾坤,故也。故凡卜易,必须真诚敬谨,专心求之,则吉凶祸福自无下验。今人求卜,多有科头跣足,短衫露体,甚至有不焚香、不洗手者,更有富贵自骄,差家人代卜,或烦亲友代卜。孰不知自虽发心,而代者未必心虔?忽略如此,而欲求神明之感格者,未之有也,可不慎欤?
何妨子日。
阴阳历书中,有“子不问卦”之说,故今人多忌此日。刘国师谓:吉凶之应,皆感于神明。神明无往不在,无时不格,能格其神,自无不验矣。故凡卜易,唯在人之诚不诚,不在日之子不子也。
以上全篇,总说断易之法,乃通章之大旨,不如此则诸事难决,有志于是者,当先观此篇,若能沉潜反复,熟读玩解,此理既明,则事至物来,迎刃而解矣!其于卜易也何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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