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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井无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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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号督办铁案”8个月之后……

(2008-10-30 13:40:23)
标签:

铁案

民主和法制

江西

杂谈

分类: 新闻摘要

吴 粤

  【今日网评】10月29日,中国新闻网发布消息,称据信息时报讯:“高速路员工报警求助反被警察击毙,这是今年2月29日上午发生在江西上饶鄱阳县的一起离奇案件(详见信息时报4月15日A25)。经媒体披露后,引起了江西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江西省委书记苏荣就此案专门做了批示。同时,该案被江西省列为‘头号督办铁案’。昨日,记者从上饶市人民检察院获悉,现场武断下令民警击毙报警人员的鄱阳县公安局的王姓副局长,已被停职审查。”

  公安局副局长下令击毙报警公民引起省委省政府的重视本是令人感慨(注意:是感慨,不是感动)的,省委书记亲自作过批示,被江西省作为“头号督办铁案”了就更进一层令人感慨了,从2月29日到10月29日,正好8个月,作为“头号督办铁案”终于有了进展:下令民警击毙报警人员的鄱阳县公安局的王姓副局长已被停职审查。不知被害人家属感到了安慰没有?我们这些局外人都不由要感叹连连。

  第一,这位下令打死人的副局长大人在这8个月里,他还是否“下令”过别的什么,指挥别的过什么,不得而知,但至少是岿然不动,日理万机的,不管舆论如何沸腾,也不管省委省政府如何“高度重视”,他至少安然无恙了8个月。如今被停职了,当是“督办”的功劳。看来,在上级的“高度重视”下,要停止一个科级干部的职务,比打死一个人在时间上也得慢8个月。噫吁嘻,有何言哉!

  第二,自古人命关天,没有什么事大过死人的事,何况是这种非正常死亡!要“高度重视”是常识范围的事,何以要省委省政府来特别宣示?如果省委省政府不宣示,此事是“中度重视”还是“低度重视”,或者干脆石沉大海?

  第三,此案被列为“头号”,既是头号,就会有二号、三号、N号,还会有不列号的“号”,一个被列为“头号”的重案,举得够高了,8个月过去了,下令打死人的副局长停职了,这就是“头号”的效率?职可停,亦可复,还可升,意欲何为,局外人只有猜测的份。只是“头号”都处理得如此之艰难,二号、三号、N号直到不列号的“号”,会是一种什么状况?

  第四,“铁案”是什么案?只听说大案、要案、专案之类,“铁案”是什么概念?如何界定?在下还真弄不懂。也许是形容此案重要,坚固如铁、破不开,咬不动吧?也许是形容要把它办成无从置疑、无法翻案的案吧?那么,督办“铁案”的程序和督办其他案又有何不同,由谁来督办?“一件应由司法部门来办的事,司法逃离了,却先来个“督办”,同样搞不懂。高度重视”已是一句老套话了,“头号督办铁案”充其量不过是一句新套话。为何不提依法办事?“高度重视”也罢,“头号督办铁案”也罢,都没有“依法”那么厉害,把法律束之高阁来谈“高度重视”和“头号督办铁案”都是隔靴搔痒,甚至是以权代法。

  一个小小的科级干部打死人的案要由省级高官“高度重视”才有人过问,是民主和法制的悲哀!

  一个号称“头号督办铁案”的案子,“督办”了8个月当事人才停职,更是民主和法制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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