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日记7:希望铁路法院能开窍

立案日记7:希望铁路法院能开窍
今天是2013年1月31日,我第7次到上海铁路运输法院递交起诉材料,起诉上海铁路局对我的无座票收取了和二等座票相同的价钱。
微博网友@程序猿出没 陪同,继续递交起诉材料。以下为今天和法官的对话(根据回忆):
雷闯:下午好,我们第7次见面了。我今天来的目的和上次一样,也是递交起诉材料。(我把起诉状从资料袋中取出,给立案庭法官)
法官:你的案件是价格问题,不是合同问题。
雷闯:作为专门的铁路运输法院,我相信您对基本的运输合同纠纷有起码的认定。(对于是否是价格还是合同问题,我不想作纠缠)我的起诉材料满足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明确的被告、诉讼请求、事实和依据,请依法接收我的材料并出具收据。
法官:(法官看了看我今天递给他的起诉状)你的诉讼请求少了一项?
雷闯:我把要求被告承担交通费、通讯费等的诉讼请求取消掉了。
法官:还有其他修改,(法官继续看起诉状),你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内容也删掉了?
雷闯:是的。昨天给你们看的诉状就删了。
最后,法官让我在两份起诉状上签名。末了,我要求法官给我出具收据。法官说需要研究下,第二天就可以给我答复。
明天,我将继续去法院(第8次),希望能听到好消息。
后记:
其实,法院应该更早接收我的材料。因为一次又一次地拒绝接收起诉材料,只能是让公众认为法院庇护上海铁路局,并且让最初站坐票同价不合理的问题,衍生成司法不公的问题。法院没有必要替铁路局“背黑锅”,也没有必要将此案复杂化,只需按程序处理即可。
而我即将毕业,无学习的压力,也没有找工作,无就业的压力,我有的是时间每天跑一趟法院(已经去了7次了),要求法院立案。法院拒绝我的次数越多,法院也就越被动。堵,是永远解决不了问题的。最后的结果是,铁路法院不但要立案,而且还要被骂。与其如此,倒不如起初就立案。这也让大家看到法治在进步的希望。对于此案,结果对我重要,但是过程更有意义。即使是一次又一次地被拒绝接收起诉材料,也是有意义和价值的。
我是个认死理的人,如果没有2010年因为在火车上投诉火车站票和坐票同价,遭到两名乘警的粗暴对待,我也会像大部分人一样放弃。但是,人活着就是为了一口气,这口气叫做尊严。
我相信上海铁路运输法院,正如我没有对中国失去信心。
2013/1/31晚
于上海交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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