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写诗

标签:
非马散文美华文学2012年秋季号总83期 |
分类: 资料库 |





在美国写诗
非马
虽然从小就喜爱诗,1961年我从台湾到美国留学之前,还没真正写过一首诗。在美国的头几年因忙于学业,根本无暇顾及诗。直到取得学位开始工作,生活比较安定以后,才同早年在台湾认识的诗人白萩取得了联系,在他主编的《笠诗刊》上开辟了一个翻译专栏,大篇幅介绍当代英美诗,开始同台湾的诗坛建立起持久的关系来。
由于白萩希望我能利用地利,尽量多译介一些刚出版上市的带有泥巴味汗酸味人间味的诗集,我因此有了接触了解美国当代诗的机会。从艾略特(T.S.
Eliot)到吟唱诗人马克温(Rod McKuen),从佛洛斯特(Robert Frost)到垮掉的一代疲脱诗人(Beat
Poets)佛灵盖蒂(Lawrence
Ferlinghetti),从意象诗到墙头诗,我一本本地买一本本地读一本本地译,后来又扩大到加拿大、拉丁美洲以及英国诗人的作品,还有英译的土耳其、希腊、波兰、法国和俄国等地的诗。几年的功夫共译介了将近一千首诗,相信这些译诗对台湾诗坛的发展有相当程度的影响。但得益最多的,是我自己。
在这些诗人当中,马克温是一个比较特殊的人物。1966年出版的《史丹阳街及别的哀愁》及次年的《听听那温暖》使他成了广受欢迎的诗人、作曲家及演唱家。这两本诗集的销数超过了佛洛斯特和艾略特所有诗集销数的总和。他诗中抒情的、不装腔作势的自然语调与淡淡的哀愁,同离乡不久的我的心境相当吻合,我花了一两个月的时间把《史丹阳街及别的哀愁》里大部分的诗译成中文,在《笠诗刊》上一次发表。我在译后记里说:“一个诗人的对象应该是同时代的大多数人....诗人不再是先知或预言者,高高在上。他只是一个有人间臭味,是你又是我的平常人。罗德•马克温便是这样的一个人。他的寂寞与迷失代表了这时代大多数人,特别是年青人的寂寞与迷失。正如一个女孩子所说的:“我们能在他的诗里找到自己,他感觉到我们所感觉的。”奇怪的是,美国主流诗坛并不接纳他,我接触到的美国诗人似乎也不把他当成诗人。
但对我影响较大的则是美国诗人威廉斯(William Carlos Williams,1883-1963)。威廉斯是一个小镇上的小儿科医生,他的许多短诗便是在看病的空档用打字机敲打出来的。虽然他从未参加过任何诗派团体,却可能是美国诗人中读者最多的一位。我最喜欢他的一首叫<场景> (The Act) 的诗:
别剪它们,我祈求。
它们撑不了多久,她说
可是它们在那里
很美。
哦,我们也都美过,她说,
剪下了它们,还把它们交到
我手上。
我常引用这首诗来说明我对现代诗的一点看法。我认为一首成功的现代诗,应该留给读者足够的想象空间。诗人的任务只是提供一个场景,一座舞台,让读者凭着各自的背景与经验,去想象,去补充,去完成。这样的诗是活的,不断成长的,因为我们的经验每人不同,每天每时每刻都不同。在这首诗里,作者没告诉我们男女主角究竟是什麽关系:是夫妻?或是情人?剪下玫瑰花的「她」,是年华己逝的女人,看不得别人美呢?或是抱着怜香惜玉的心情,想让盛开的玫瑰,在我们心中保有最美好的形象与记忆?而“我”为雨中玫瑰求情,是纯粹的爱美呢?还是另有隐情?比如想到了新交的情妇。如果是后者,那么女主角绝情的一剪,还把剪下的带刺的玫瑰花交到“我”手上,便大有杀鸡儆猴的味道了。总之,短短几行,可能性却无穷。这便是诗,丰富耐读的现代诗。
当时以《笠诗刊》为中心的台湾诗界与日本、韩国的诗界联合组织了一个《亚洲现代诗集》编辑委员会,每年轮流编辑并以三国语言再加上英语,出版一本《亚洲现代诗集》,我也担任了部分中文诗的英译工作。
可能因为英语是我的第二语言,把汉语译成英语要比把英语译成汉语辛苦得多。更使我惊异的是,一些在中文里像模像样甚至外表华丽的诗,一经翻译成英文,却破绽百出,有如翻译是一面照妖镜,把躲藏在诗里的毛病都显露无遗。这当然有可能是由于两种不同的文化与语言的差异所造成的,但也可能是原诗缺乏一种普世的价值与广义的人性,用不同的文字翻译后很难让不同文化背景的读者获得感动。
那时候聂华玲同安格尔(Paul
Engle)还在艾荷华大学主持国际写作计划,每年都邀请两岸的作家前来参加。为了便于申请,白萩希望我能英译他的一本诗集。对这项工作我实在没什么把握,所以在初译以后,便请一位对文学有兴趣的美国同事一起斟酌讨论修改,之后也试着把书稿寄给几家出版社,得到的回答是:喜欢这些诗作,只是美国市场对台湾诗人没太大兴趣,如果是中国大陆诗人则另当别论。多次碰壁之后,我把书稿寄给当时担任《六十年代》诗刊的主编诗人罗伯特•布赖(Robert
Bly),请他推介一个出版社。很快就收到他的回信。在一张明信片上,布赖说:“我无法分辨这些诗的好坏,因为你使用的有些词汇,我们已经有几十年不用了!建议你找个美国诗人帮忙修改。”后来才发现我那位美国同事对当代的东西不感兴趣,甚至存有偏见与反感,他的阅读范围只限于古典文学,难怪他的词汇同当代接不上轨。
一边翻译一边吸收营养,渐渐地我自己也开始写起诗来。在不是故国的地方写诗,面临的最大问题,除了文化的差异之外,便是:用什么语言写?为谁写?写什么?这些问题当然是相互关联的。当时雄心勃勃的我,确有用英文写诗,进军美国诗坛的念头,但很快便体悟到,如果思维仍习用母语,那么写诗时最自然最有效的语言应该是自己的母语。用第二语言的英语写诗,无异隔靴搔痒。语言确定以后,自然而然地,中文读者成了我写作的对象。当时美国的中文报纸不多,刊载现代诗的副刊更少,而大陆的门户还没开放,因此台湾的读者成了我的主要对象,旁及香港及东南亚等地区。对这些读者来说,美国的题材虽然也许可能产生一点异国情调或新奇感,但不可避免地会有隔阂;写台湾的题材吧,对住在美国的我来说又缺乏现场感。在这种情况下,写世界性的题材成了较佳的选择。深层的原因当然是我一向不喜欢狭窄的地域观念,而且我相信,任何事物,只要深入它的内部,总可以找到一些东西能同时感动不同种族丶肤色丶历史丶文化丶宗教丶年龄丶性别或职业的人。作家的任务,便是挖掘出这些事物的本质以及普遍的人性,想办法把它们完美地表达出来。下面这首短诗便是我当时的一个尝试:
一位诗评家在谈到这首诗时曾指出,虽然我们可把它看成纯粹的情诗,一对年轻的情人撑着伞在雨中拥吻的甜美镜头,但更可把它推广去涵盖所有的人际关系。如果社会上的人与人丶团体与团体丶国家与国家丶宗教与宗教之间,都有这种相互体谅丶彼此调适爱护的精神,我们这个世界一定会更祥和可爱。
由于用汉语写作,我同美国诗坛几乎没什么接触与交往,但为了好玩,我还是试着把自己的一些诗译成英语,有几首还被选入了一些书名颇能满足虚荣心的选集如《杰出的当代诗》《诗神的旋律--最佳当代诗》等,后来才知道这些可能就是所谓的“虚荣出版物”(Vanity
publications)的玩意儿。无论如何,当时确给天真的我不少鼓舞,特别是有一本选集还用我的名字去打广告。
真正认真把自己的诗翻译成英文,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参加伊利诺州诗人协会以后的事。伊利诺州诗人协会是成立于1959年的“國家州際詩人協會聯盟”屬下的組織。协会每两个月聚会一次,主要是批评讨论会员所提出的作品,并组织各种活动,例如到养老院及医院等场所去朗诵、举办成人及学生诗赛等。入会不久我便被推选为会长,任期两年。这段时间我陆续把我的汉语诗翻译成英语,并在1995年出版了我的第一本英文诗集《秋窗》(Autumn
Window)。使我决定出版这本书的是阿冈国家实验室的一位美国同事。他说很喜欢我的诗,尤其是那首叫〈鸟笼〉的诗,让他想起了留在立陶宛的父母的处境,因此一直鼓励我出版,他甚至愿意分担出版费用。我当然不会接受他的钱,但他的鼓励却给了我不少的信心。下面是这首他特别喜欢的〈鸟笼〉诗:
鸟笼
打开
鸟笼的
门
让鸟飞
走
把自由
还给
鸟
笼
BIRD CAGE
open
the
cage
let the bird fly
away
give
freedom back
to the
bird
cage
这首诗曾被选进台湾及大陆的教科书。我在网络上看到有不少人在不同的场合引用它来讨论家庭与子女,学校与学生,公司与员工,政府与人民等等的关系。前几天我还收到一封电邮,是一位女读者写的。她说接触这首诗时还不到二十岁,是它让失恋中的她豁然开朗而解脱出来,之后每当她遭遇到烦恼困扰时,“把自由还给鸟笼”这诗句总自然而然地在她脑海中浮现。
《秋窗》这本英文诗集出版后反应相当不错,《芝加哥论坛报》用了两页的大版面刊登一篇图文并茂的访问报道,几个当地的报纸也纷纷撰文介绍。一位诗评家甚至把我列为包括桑德堡(Carl Sandburg,1878-1967)及马斯特(Edgar Lee Masters,1868-1950)等名家在内的芝加哥历史上值得收藏的诗人之一。当然这对只出版过一本英文诗集的我来说未免太高抬了。当时我也到处去朗诵签名售书,销路相当不错,第二年就再版。不久我加入了成立於1937年的有相当声望的芝加哥诗人俱乐部,成为唯一的非白人成员。
在这些活动中,我所接触到的美国诗人都比较保守,特别是在诗的形式运用上。这大概同美国中西部的保守风气有关。不少人还在热心地写莎士比亚的商籁体或其它押韵的固定形式。有些人是觉得这是一种很好的文字技巧训练,也有的纯粹是在怀旧。由于英语不是我的母语,没有太大的传统包袱,我可以比较轻松自由地写我的自由诗。他们都觉得我带给了他们可贵的新鲜空气。曾经担任过伊州桂冠诗人的女诗人布鲁克斯(Gwendolyn Brooks, 1917-2000)便曾说过,我的诗里有一种奇特的声音,令人耳目一新。他们特别高兴能从我的诗里体验到中国古典诗的精炼与韵味。当然我从他们身上学到的东西更多,尤其是对英语这第二语言的体会与感觉。
有趣的是, 1996年在中山与佛山召开的第三届国际华文诗人笔会上,我见到了几位心仪已久的诗人。其中绿原先生除诗创作外,还是翻译德国诗的名家。他把仅剩的一本厚厚的《里尔克诗选》送给了我,我则送他我的英语诗集《秋窗》。他花了两个晚上把我的诗集读完了,说很喜欢。他说虽然知道我这些诗大多先有汉语,但他还是想翻译其中的一些诗。一方面这是个很好的体验,另一方面他也想从中探究为什么他很少在当代中国诗人的作品中看到中国古典诗的优良传统,却在我的英语诗集中找到。
随着网络的兴起与普及,我自己也制作了一个叫《非马艺术世界》的个人网站,展出中英文诗选、评论、翻译、每月一诗以及散文等,还有我最近几年所创作的绘画与雕塑作品。同时我也在网络上如雨后春笋般出现的各种刊物及论坛上张贴作品,有几首英语诗还被选为“当天的诗”或“当周的诗”,交流的范围也随之扩大,甚至有来自以色列的诗人要求授权让他用希伯来语翻译我的几首诗;日本著名诗人木岛始也从网络上同我取得了联系,用我的诗为引子,作中、英、日三种语言的“四行连诗”,在日本结集出版;一些美国诗人团体及诗刊也来信邀我担任诗赛的评审或詩評小組委員等等。这些都是网络带来的方便与可能。几年前,伊拉克战争引起了美国诗人们的反战运动,在网络上设立网站,让诗人张贴反战诗,也吸引了来自世界各地诗人的响应与支持,我曾义务担任了一段时期的汉语编辑,我自己的一首关于越战纪念碑的诗也被选入《诗人反战诗选》。下面是这首诗:
越战纪念碑
一截大理石墙
二十六个字母
便把这么多年青的名字
嵌入历史
万人冢中
一个踽踽独行的老妪
终於找到了
她的爱子
此刻她正紧闭双眼
用颤悠悠的手指
沿着他冰冷的额头
找那致命的伤口
VIETNAM VETERAN MEMORIAL
A block of marble
and twenty six letters of the alphabet
etch so many young names
onto history
Wandering alone
amid the mass grave
an old woman has finally found
her only child
and with her eyes tightly shut
her trembling fingers now feel
for the mortal wound
on his ice-cold forehead
另一首叫〈国殇日〉的诗则被引用在一个战争纪录片里。
除了陆续将我的汉语作品翻译成英语,并在前年出版了第二本英文诗集《在天地之间》(Between Heaven and Earth) 之外,最近几年我也尝试着从事双语写作。无论是由汉语或英语写成的初稿,我都立即将它翻译成另一种语言。我发现在翻译的过程中,一些文字上甚或文化上的异同,往往会自动浮现出来,使我对原作 (不管是英语或汉语) 能采取一种比较客观的批评眼光。这种相互激荡反复翻译修改,使诗的表现达到最佳平衡的过程,至少对我个人来说,是一种非常奇妙有趣的经验。
两岸的评论家常不知该如何为我定位:台湾诗人?中国诗人?美国诗人?上面提到的那位以色列诗人也曾问过我究竟把自己当成中国诗人或美国诗人。我想为一位作家定位,最简便的办法是看他所使用的语言。前面说过,我认为诗的语言最好是诗人的母语。但如果把母语狭义地定义为「母亲说的话」或「生母」语,那麽我也象大多数从小在方言中长大丶无法「我手写我口」的华人一样,可说是一个没有母语的人。而从十多岁在台湾学起,一直到现在仍在使用的国语或普通话,虽然还算亲热,最多只能算是「奶母」语。等而下之,被台湾一位教授戏称为「屁股后面吃饭」的英语,思维结构与文化背景大异其趣,又是在成年定型後才开始认真学习,则只能勉强算是「养母」语或「後母」语了。但经过多年的反复实践运用,「奶母」语及「养母」语或「後母」语都有渐渐同「生母」语融合的迹象。说不定有一天我能提笔写作,而无需考虑到选用何种语言。
简介: 非马 ,本名马为义,英文名 William Marr,美籍华裔诗人,曾任美国伊利诺州诗人协会会长,为芝加哥诗人俱乐部成员。著有诗集《非马集》《白马集》《非马短诗精选》《非马的诗》及英语诗集AUTUMN WINDOW等十七种,散文集《凡心动了》《不为死猫写悼歌》及译着多种。作品被收入一百多种选集及教科书,并被译成十多种文字。主编《朦胧诗选》丶《台湾现代诗四十家》及《台湾现代诗选》等多种。现居美国芝加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