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非马双语短诗鉴赏:《这只小鸟》
(2012-07-18 22: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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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只小鸟
非马
感冒啦太阳太大啦同太太吵架啦
理由多的是
这只小鸟
不去寻找藉口
却把个早晨
唱成金色
THE LITTLE BIRD
William Marr
Having a cold
fighting with the wife
blinded by the sun
excuses are abundant
Yet this little bird
sings the morning
into gold
[鉴赏]
“感冒啦太阳太大啦同太太吵架啦,理由多的是。这只小鸟,不去寻找藉口,却把个早晨唱成金色。”
《这只小鸟》,多么可爱:活泼、轻快。
童话一般的诗,童话一般的语言。
“感冒啦太阳太大啦同太太吵架啦”——连用三个“啦”,便有了啦啦啦唱歌的天真味道。言语一气贯注,恰描摹出一个人找理由找借口为自己开脱之时的神态,正是:“理由多的是”。另外,“太阳太大啦”,意即太阳照得太强烈了——如此措词,颇具童心之趣。
“这只小鸟,不去寻找藉口”——语气陡转:否定了“这只小鸟”身上的如上“恶习”。
“却把个早晨唱成金色”——小诗之诗意,陡然剧增矣。把早晨唱成金色,具有多重的暗示与联想。无论如何,总是通向金光大道——靠着自己的勤奋与努力。
于是,《这只小鸟》,便成为了我们学习的楷模。
从深层来看,小诗乃劝导之诗,却不露丝毫训教之口气,令人愉快接受,且多有回味。小诗立意之高,显见。
另外,“却把个早晨”中的“个”字,颇堪玩味。若去掉,改之为:“却把早晨唱成金色”——则流于俗语套话矣。
非马先生曾提及此诗:“写诗在我不是一桩轻松的工作。一首短短几行的诗,往往需要长长一两个礼拜的酝酿与煎熬。因为这个缘故,这些年来我总是不自觉地随时在替自己找藉口——夏天太忙冬天太冷——而在懒散过一阵之后,又猛然振作起来。我在《这只小鸟》一诗里对小鸟的赞赏其实是对我自己的鞭策。”(非马《把早晨唱成金色》;载2004年3月5日《侨报副刊》)
是的,诗人“对我自己的鞭策”,转而成为对广大读者的鞭策。
英诗散读:Having a cold, fighting with the wife, blinded by the sun — excuses are abundant. Yet this little bird sings the morning into gold.”
与汉诗比读,可见其中差异。
其一,“感冒啦太阳太大啦同太太吵架啦”对应英文Having a cold, fighting with the wife, blinded by the sun. 显然,“太阳太大啦”与“同太太吵架啦”,做了语序调整。这样一来,便将Having a cold与fighting with the wife两个现在分词短语并列,将过去分词短语blinded by the sun置后,从而增强了语言的节奏感。
同时,“太阳太大啦”,没有直译为the sun is too big, 而出之以blinded by the sun(被太阳照得睁不开眼),可谓貌离而神合。另外,汉语颇具情韵的三个“啦”字,英文却无法传达,致使译文若有所失。
“理由多的是”,对应英文excuses are abundant(理由是充裕的),稍有变通。
“这只小鸟,不去寻找藉口,却把个早晨唱成金色。”对应英文Yet this little bird sings the morning into gold. 显然,“不去寻找藉口”被省译了,同时添加了语气转折词Yet ——于是,仔细品味之下,译文并无意义上的损失:已暗含其中矣。
当然,如上所述,“却把个早晨唱成金色”中颇堪玩味的“个”字,在英文中也无法传达,而致韵味流走。
非译者不才,汉语太妙——此类若有所失的地方,在汉译英中乃属常见。因此,汉译英之时,似乎更需要译者的创造性才能,以达此失彼补之效果。
另外,汉诗诗行中出现“这只小鸟”,与诗题《这只小鸟》重合。而英诗诗行中出现的this little bird, 却未能与英诗诗题THE LITTLE BIRD吻合对应——因此,将诗题THE LITTLE BIRD改为THIS LITTLE BIRD, 是否好点儿?——虽然汉译英之时,以the(而非this)来对应“这”,更为常见。
最后,汉诗包括2个诗节,由2行加4行组成;英诗亦分为2个诗节,却由4行加3行组成——若不如此变通,则英诗不能如此自然而然,一如汉诗。
(张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