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妻子住院遭遇性骚扰

(2011-11-17 08:23:55)
标签:

育儿

老婆住院

遭遇

性骚扰

疑心生暗鬼

心胸狭窄

女性

情感

分类: 生活乱弹

妻子住院遭遇性骚扰下午还有个比赛的,我惦记的却不是比赛的事而是博客的事。晚上在博客里胡乱点着,几个小时的时间浪费了。

 

刚看了一个新闻,都看糊涂了,因为新闻中主角说的是地方话,听不懂。有点乱,得慢慢捋顺。却总忍不住笑,那个男人,唉,真不知道说点啥好。

先来讲述下故事情节:

 

贵州省贵阳市,有个车师傅,他和妻子林敏一直过的很幸福,孩子们也都听话懂事。最近,车师傅遇到一件烦心事,这件事不仅让他和妻子的感情出现了矛盾,而且,车师傅还想和妻子离婚。

 

车师傅认定妻子在他不在的时候,做了对不起他的事,到底为了什么呢?

 

原来车师傅称,妻子因手部受伤住院期间,遭遇病友的同事丁爽性骚扰。当时因为一盒饭,林敏借给丁爽十块钱,到了晚上十点多,丁爽喊着另外一个病人家属回来还钱。没聊多久,几个人就走了。可是到了晚上十一点,丁爽又出现了,跑来敲门,说是要在林敏病房休息两个小时。林敏也没多想,让他去问医生。当时,医生到底说了什么,林敏也不知道,但是,丁爽没几分钟,就回来告诉她,可以在林敏的病房里休息。

 

林敏想,既然医生都同意了,就让他在这里休息一会吧。可是,接下来发生的事,让她到现在都耿耿于怀。

 

林敏迷迷糊糊的睡着后,两次感觉丁爽将手脚搭到自己床上。林敏不知道丁爽是有意还是故意,找来护士将丁爽叫走...

 

回忆起当时住院的情景,夫妻俩都很不愉快,车师傅说,就是想找到丁爽,问问他当时干了什么?而林敏更是委屈,自己明明没有什么事,丈夫却要问自己和那人有什么关系,还要和自己离婚?

 

原本,似乎没什么发生什么更大的事,也许丁爽当时确实因为太累了,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手脚碰到林敏。假设即便是“蓄谋已久”的,也只能属于犯罪未遂。

 

问题的关键在于,车师傅却认定妻子做了对不起自己的事,那件事情不弄清楚,他心里就憋得慌。整天和老婆吵架不说,现在连日子都过不下去了,两人冷战已经几个月,同一屋檐下却如同陌路人。

 

更可笑的是,车师傅咬定自己老婆被“性骚扰”是有思想预谋的。他还一口气给老婆列了十条“罪状”:1.假如妻子不借钱给那人...2.假如妻子不和那人聊天...3.假如不开那扇门...等等。

医院的人都说,你就是平时坐公车也难免会遇到这种手脚被碰的问题的,还能为这事,离婚吗?

 

要我说,这就是个自私的老爷们。脑子里想的不是老婆吃了亏,而是自己吃了亏。自己的东西被污染了。

新闻内容挺乱的,捋顺半天捋顺不清,从头看到尾,我就始终没搞明白,这性骚扰到底是咋个骚扰法?手脚被碰到了吗?男人耿耿于怀的究竟是什么呢?直到最后,那个丁爽道歉了,车师傅反而释然了?是证明了自己老婆是无辜的?终究是清白的?

 

如果自己老婆真的被骚扰成功呢?这婚还真离了不成?有没有考虑过女人的感受呢?被迫受辱,掉过头来,还要被自己男人羞辱一番,认定是心甘情愿配合受辱?这样的男人,即便自己死了,也恨不得自己女人能为他守寡终身。

 

这样迂腐自私的大男子主义,根本就不懂得爱是什么?

新闻中的车师傅,从谈话上,就看得出是个大男子主义的人,心胸狭窄,霸道自私。会把自己的那些阴暗心理说的特别深情似海,特别冠冕堂皇。打着防微杜渐的幌子,不过是想把别人改造成自己想要的样子,以方便自己的生活所需。

 

满脑子的迂腐观念,把自己的委屈夸大到无限,无视别人的付出。看得出来,这个男人极其固执,为老婆被“骚扰”一事耿耿于怀,听不进去老婆的任何解释,把自己的那点儿幼稚可笑的逻辑讲的跟真理一样。

 

说穿了,就是自私!分明是把老婆当成私有财产,完全占有,身体和思想一样不能放过。

这种男人,他不是因为爱老婆,而是因为最爱自己。

新闻中,当记者最后问及林敏,心头这个“结”解开了吗?林敏说了一句,什么解开解不开的,只要老公那边不对我有什么想法,我肯定没什么...

 

一个女人,一旦成了“附属品”,男人就不会再把你当一回事。

薛中锐最后总结的好:两口子过日子,最要紧的相互信任,不能对方有一点小事,心生猜疑,疑心生暗鬼,心中有了鬼,就生了郁闷,郁闷大了就会闹出乱子。只有糊涂人,心胸狭窄的人才会办出这种蠢事,这就叫庸人自扰。

 

最后关于性骚扰,看下律师的话:

遭遇性骚扰能向对方索要赔偿?(来自网络)
  可以要求对方赔偿,骚扰者承担责任的形式是: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我国并不缺乏反对性骚扰行为的条款与规定,如《宪法》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民法通则》也规定,公民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公民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刑法》中也规定有猥亵、侮辱妇女罪,侮辱罪,诽谤罪。《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侮辱他人,散播淫秽等信息干扰他人生活的要处以罚款和拘留。最近开始实施的《山东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也规定,禁止以任何形式对妇女进行性骚扰。 

  我国对性骚扰没有一个统一的概念。一般认为,性骚扰是被迫的、不受欢迎的与性有关的行为。性骚扰的表现形式很多,比如,肢体接触,短信骚扰,电话骚扰等等。 

  女性被性骚扰所占的比重较大,在工作中一般要大大方方,处理问题严肃认真,义正词严,避免一些低俗的话题,不要乱交友。在公交车上最好几个朋友一起乘车,大家好有个照应,偶尔遇到骚扰,大声吆喝,不要迁就,得过且过。出现这样的事情之后,要当场抓住,扭送公安机关或打110报警。或者找几个证人给你作证,去法院起诉。

 

视频连接:

 

草根107

妻子住院遭遇性骚扰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