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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广州女生高晓(化名)在应聘“厨房学徒”一职时,招聘方以“不招女生”为由拒绝其应聘申请。8月19日,高晓向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提交了对广东惠食佳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食佳)的起诉状。
9月17日,这一案件开庭审理。本案代理律师黄溢智认为,在广东省,这是第一宗女性因为企业招聘性别歧视而发起,并得到法院立案受理的民事诉讼。
开庭当天,在法院门口出现了一群身穿围裙,举着锅铲和白菜的家庭“煮妇”。她们表示在网上看到这件案件,认为企业因为性别而拒绝招收女厨师是不合理的,于是前来支持。“家庭主妇撑高晓:我们不是免费劳动力!”
高晓表示,虽然在此前已经被多次告知,“女孩子不好找厨师工作”,她还是辞掉文员工作,去参加培训,并拿到了中式烹调师的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希望能从事自己喜欢的职业。今年6月以来,高晓投了许多份应聘厨房学徒岗位的简历都石沉大海。6月28日,高晓前往惠食佳旗下的酒楼应聘厨房学徒这一岗位,填表格之后却迟迟未接到面试通知,电话咨询后对方以“不招女生”为由拒绝了她。7月16日,惠食佳把网页上的招聘信息改成了只招男生。
“对方完全无视我的能力,也不考虑我的职业资质,仅仅因为‘我是女生’就完全不考虑我的应聘请求。”高晓说,“我热爱烹饪,想从事烹饪业,也愿意为实现该职业理想从厨房学徒做起,如果因为性别就排除了我所有的工作机会,我觉得很难接受。”面对求职过程中遭遇的性别歧视,高晓决定不再忍气吞声。在咨询了长期关注性别平等的公益律师黄溢智之后,高晓向惠食佳提起诉讼。
高晓的代理律师黄溢智提出,我国宪法及相关法律早已明确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厨房学徒的职位并非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食品安全法也未对此作出限制,且当事人已经取得了中式烹调师的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用人单位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平等就业权,违反了我国宪法和相关法律中有关公民享有平等就业权和用人单位不得歧视女性的规定。
在今天的庭审过程中,惠食佳的代理律师对高晓提供的部分证据提出质疑,“高晓面试的酒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被告并不负责该酒楼的人事工作,只是代为发布消息。”同时,惠食佳表示,招聘岗位具有一定特殊性,因为传统粤菜酒楼厨师及学徒之间会形成传统的师徒关系,是否录用应聘者还需经过厨师及领导同意,酒楼在招聘过程中具有自主选择权。
高晓的另一位代理律师刘潇虎说,被告在招聘过程中的自主选择权也是有限的,明确指出“只招男生”就是性别歧视。“当前很多人还是会对不同性别的职业选择有着刻板印象,会以‘我为了你好’或‘男(女)人不适合’等理由拒绝一些人的求职,这也是无意识的就业歧视,常常会侵犯到求职者的就业自主权。”刘潇虎说,被侵权者举证困难,用人单位违法成本太低,也是导致很多人在此类案件中忍气吞声的原因。
黄溢智在2012年代理的“曹菊案”是我国就业性别歧视第一案。黄溢智说,当初“曹菊案”从起诉到立案用了整整一年,这次高晓的案件当天就能立案,让她看到了法制的一些进步。“曹菊案”最终也有了一个相对圆满的判决结果,黄溢智表示对此案非常有信心,并强调重要的是道歉,而不是赔偿。黄溢智说,如果对方愿意承认歧视事实,并正式书面道歉,他们也接受庭下调解。但从立案至今,惠食佳从未和他们联系过。
据悉,该案庭审结果将在两个月内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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