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别问题无戏言——女性权益组织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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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2
【导言】1月20日,女权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回应广东省政协委员罗必良“女博士在婚恋中贬值”言论,并发表了对其的声明后,罗委员也在媒体对其的采访中回应了声明。据新快报《女博士缺爱论引申讨 罗必良:本意关怀女博士》:“他当时在政协的言论也是关怀女博士,建议她们早点谈恋爱、结婚。”是关怀,还是歧视?以下是女权组织对罗委员的第二次回应。

图为1月20日新闻发布会现场展示@卡乐潼
首先,感谢罗委员的回应,很遗憾我们之前未能及时联络到他;否则我们更愿意促成一次公开对话,让公众对性别平等有更深刻的认识。
其二,罗委员说他的出发点是“关爱”,但我们认为,很多歧视、打压、禁锢女性的言论和规则,常常被冠以“关爱”之名(如,何光顺“女生旷课扮美,鼓励男生奋斗”,再譬如部分反对男女同龄退休的意见等),只针对女性在婚姻、家庭中的角色,从不“关爱”女性能否在职业、社会、政治等公共领域获得平等发展的机会,“善意”地伤害了女性的人格尊严和社会地位。
其三,罗委员的“商品论”本身饱含性别歧视。即便婚姻可以从经济学角度被视为“交换”或“买卖”,罗委员强调了女博士“被购买”的被动处境,而忘记了她们主动选择的权利。女性专业知识和社会地位的提升,大大增加了其作为“买家”的资本。即使“不买”,也能够享受美好的人生。让罗委员作出片面推论的前提假设,仍然是“婚姻是女性最重要的归宿”,而这种观点早就饱受质疑。
其四,媒体报道应该“多关心国家大事、关心经济、关心空气、关心大学生就业和发展”,我们赞同罗委员这一看法。我们认为,需要立法者和决策者将女性就业和发展作为国家大事来关心。提升女性发展和性别平等的政策,不仅会造福女性,也会促进社会发展。我们呼吁政府出台对女性友好的家庭政策和就业措施,用政策鼓励男性分担家庭责任。
其五,我们坚持认为,罗委员在广东省政协会议上的不妥言论具有警示意义,我们呼吁人大和政协应该组织或者要求代表和委员学习与性别平等相关的国家政策和法律、国际大势,提升参政议政的水平,避免出现违反宪法、违反国际共识、歧视性的言论和行为,不辜负公民与选民的重托。
最后,这个争论虽然是因罗委员的言论而起,但我们并非是想与罗委员个人过不去,而是希望通过争论,让更多立法者、决策者意识到:性别问题无戏言,性别平等不是抽象的口号,而是体现在决策者的具体行为中。委员们在参政、议政和决策时,应该积极倾听和吸纳女性的声音。
华南师范大学妇女研究中心
华南理工大学性别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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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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