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拯救计划专题四:
“新名词”推翻“二套房”?
   
“改善型普通自住房”,这是个很有意思的新名词,在财政部救市新政中一亮相就引发了业界的强烈关注。这一名词的具体定义,不仅将直接关系到购房者的首付要求、贷款利率,更可能意味着曾经为限制房价飙升而制定的“二套房政策”全面瓦解。
BY 《东地产》记者  郑宇栋
   
“金融机构对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提供贷款,其贷款利率的下限可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
   
这是上海“救市14条”中第四条的具体内容。在宣布降低市民购房首付和贷款利率的同时,还单独强调了一个群体——改善型住房购买者。换而言之,就是有房也有钱的消费群体。相对于尚未购房的人而言,这部分群体恰恰就是楼市的真正主力军。政策中短短几个字,很可能给房产市场带来数以百亿计的成交量变化。可是,这条意欲刺激楼市的政策,也带来了新的疑惑。
围绕新名词的疑问
   
“这里的所谓的‘改善型普通自住房’,到底是指首次置业的一种,还是指二次改善置业?”易居房产研究院副所长杨红旭就提出了这样的疑问。如果是指二次改善置业,那便与先前的“第二套房贷政策”有了矛盾之处。因为先前对于第二套房标准的认定,监管部门曾对银行下过严令:以户为单位计算,只要有过房贷记录以后购买的住房都算第二套房。若以此为参照,那么绝大部分有钱有房的消费者,将被排除在这条优惠政策之外。这与新政的制定意图也颇有矛盾之处。
   
但是仅从字面上分析,并不能推断这就是对“二套房政策”的全面推翻。宝名国际的地产分析师郑海龙也提出了不同的看法:“有部分上海人的房子可能是1998年房改以前的实物分配房,一直住到现在,再购买一套商品房改善生活也很正常。有些人卖掉自己的第一套房之后,再购买第二套房,这也能符合新政策字面上的意思。”
   
《东地产》记者在与众多业内人士交谈中发现,政府新政的意图,每个人都心知肚明。如今只是静待权威做出进一步的解释。“政府肯定还会出台一个补充解释,例如制定一个标准,150平米以下的第二套房可以算作改善性自住房。虽然不至于全面推翻,至少也改进‘二套房贷政策’一刀切的不良影响。”地产分析人士单许昌的猜测,正巧印证了如今各大银行的状况。
   
工行、建行、中行、农行的新闻联络人都给出了相同的答复,相关业务部门已经在召开紧急会议,等待进一步的具体政策。建设银行某支行负责人私下透露:“放松二套房贷肯定是大趋势了,具体标准怎么订,利率、首付要求如何调整,一周之内应该会有明确答案。”
模糊概念引发银行角力
   
根据央行决定:自2008年10月27日起,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但是银行又如何界定“改善型住房购买者”和“第二套购买者”呢?
   
央行还发出指示,对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贷款需求,金融机构可在贷款利率和首付款比例上按优惠条件给予支持。但是银行现在又能给予大家怎样的具体优惠条件呢?
中国银行上海分行的新闻联络人在接受《东地产》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概念阐述现在不是银行能决定的。“银行其实和大家一样,也在等待上面进一步的指示。如何区分两者的差别更多是政策制定者的工作。而银行现在要讨论的是,根据接下来的政策细则如何划分现有的客户?未来的利率怎么个调整法?具体又要调低多少?银行其实也是个企业,也面临如何从竞争对手那吸引客户的问题。”
   
据记者了解,从23日起,工行、建行、中行、农行已全面暂停了房贷放款。而很多商业银行并没有暂停房贷业务。据一位深知平安银行的房贷业务相关人士透露,这几天他们还发放了几笔二手房购房贷款。他认为,商业银行对客户的衡量标准相对较高,仅他手上的客户而言,很多人都是投资需要,并不在乎现在这些关于自住房利率的调整。“当然,我们内部也在商讨新政策的调整,具体如何划分客户调整利率,谁都不可能先公布,现在也是银行间的一场角力。”
上海14条救市政策解读
第十条,调整本市普通住房标准。具体规定由房屋、规土、财政、税务等部门另行公布。
政策力度:★★               
《东地产》解读:现行普通住房标准是市政府于2005年颁布的,符合这些条件的普通住房并不多。如果不去修正的话,新政的效力就会大打折扣。
第十一条,继续加大中心城区旧区改造力度,重点对成片二级旧里以下房屋实施改造,“拆、改、留”并举,努力改善旧区居民住房条件。第十二条,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通过收购等方式,增加廉租住房房源,加大实物配租力度,扩大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范围,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政策力度:★★               
《东地产》解读:改造旧房,提高老百姓的住房条件,是这次新政的主要特色,也让此次救市凸显更强烈的民生保障色彩。
第十三条,加强对市场信息和基础数据的整合、监测和分析,建立房地产市场信息发布制度。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企业市场经营行为,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实施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切实保障购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政策力度:★                   
《东地产》解读:相对于开发商和中介来说,购房者是不专业的一方,那么,如果不建立房地产市场信息发布制度,不严格监管开发商和中介,他们很可能就会大肆侵犯购房者的利益。
第十四条,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加强土地供应管理,从紧经营性商品住房项目的土地供应。
政策力度:★★               
《东地产》解读:现在上海的成交量不活跃,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存量房过多,持币待购者都有一种预期,房价还会往下降。之所以从紧土地供应,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让市场消化已有的存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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