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雪芹披阅增删”之“原因”
(2025-06-30 11:59:43)
根据“作者自云”提供之证据,作者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一书,属文学创作之范畴。
作者自称“在下”,制造石头撰《石头记》之舆论体系,属文学创作之范畴;作者写出“按那石上书云”,以“按那石上书云”之名义,替石头撰出《石头记》,属文学创作之过程:
一、作者自称“在下”,写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之石头,撰出了记在石头上之《石头记》,属文学创作之范畴,是为写出“按那石上书云”,提供理论依据。
二、作者自称“在下”,写空空道人抄回《石头记》,属文学创作之范畴,是为石头撰《石头记》之舆论,提供舆论支持。
三、作者自称“在下”,写孔梅溪题曰,属文学创作之范畴,是为石头撰《石头记》之舆论,提供舆论支持。
四、作者自称“在下”,写吴玉峰题曰,属文学创作之范畴,是为石头撰《石头记》之舆论,提供舆论支持。
五、作者自称“在下”,写“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属文学创作之范畴,是为石头撰《石头记》之舆论,提供舆论支持。
六、所以作者自称“在下”,写“雪芹披阅增删”,“雪芹披阅增删”不是孤立的。而是为石头撰出《石头记》之舆论,提供了舆论支持;为自己写出“按那石上书云”,替石头撰出《石头记》,提供了舆论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