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石不厌诈”到“曹不厌诈”
(2025-06-12 09:28:31)
“作者自云自又云”之作者,既有作者之身份,又有作者之话语权。然而该作者,却玩起了从“石不厌诈”,到“曹不厌诈”之“诈”:
一、作者自称“在下”,写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之石头,撰出了记在石头上之《石头记》,虽然是“假语村言”,但却造出了石头撰《石头记》之舆论,从而写出了“按那石上书云”,并以“按那石上书云”之名义,替石头撰出了《石头记》。此为“石不厌诈”。
二、作者自称“在下”,在写石头撰出记在石头上之《石头记》;写空空道人从石头上抄回《石头记》;写孔梅溪题曰;写吴玉峰题曰之前提下,而写“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此为“曹不厌诈”。
三、因为作者自称“在下”,在写石头撰出记在石头上之《石头记》的前提下,而写“按那石上书云”,则是以“按那石上书云”之名义,既替石头撰出了《石头记》,又替石头披阅增删了《石头记》。
四、由此看来,不在“石不厌诈”之问题上躺枪,就在“曹不厌诈”之问题上躺枪。学术界认定曹雪芹为《石头记》之作者,就是在“曹不厌诈”之问题上躺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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