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从“石不厌诈”到“曹不厌诈”

(2025-06-12 09:28:31)

         “石不厌诈”到“曹不厌诈”

“作者自云自又云”之作者,既有作者之身份,又有作者之话语权。然而该作者,却玩起了从“石不厌诈”,到“曹不厌诈”之“诈”:

一、作者自称“在下”,写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之石头,撰出了记在石头上之《石头记》,虽然是“假语村言”,但却造出了石头撰《石头记》之舆论,从而写出了“按那石上书云”,并以“按那石上书云”之名义,替石头撰出了《石头记》。此为“石不厌诈”。

二、作者自称“在下”,在写石头撰出记在石头上之《石头记》;写空空道人从石头上抄回《石头记》;写孔梅溪题曰;写吴玉峰题曰之前提下,而写“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此为“曹不厌诈”。

三、因为作者自称“在下”,在写石头撰出记在石头上之《石头记》的前提下,而写“按那石上书云”,则是以“按那石上书云”之名义,既替石头撰出了《石头记》,又替石头披阅增删了《石头记》。

四、由此看来,不在“石不厌诈”之问题上躺枪,就在“曹不厌诈”之问题上躺枪。学术界认定曹雪芹为《石头记》之作者,就是在“曹不厌诈”之问题上躺枪。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