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头记》——“记”与“被记”的资格配位
(2025-04-26 20:20:10)
在《石头记》一书中,神瑛绛珠等(宝黛等),从“离恨天,灌愁海”下凡……归“离恨天,灌愁海”——“离”开人间“恨天”,饮愁“灌愁海”,是神话。
在表达方式上,唯有神话中的女娲氏补天未用之石,被变成“通灵”,被“夹带”于中记之,然后在石头上公示,才是资格配位。
“作者自云自又云”之作者,在“记”与“被记”的资格配位问题上,则是做了如下之努力:
一、神话中的女娲氏补天未用之石,记神话中的神瑛绛珠等——宝黛等,是资格配位。
二、但“作者自云自又云”之作者,是非神话。而非神话之作者,记神话中的神瑛绛珠等——记宝黛等,是资格不配位。
三、但作者自称“在下”,写石头撰《石头记》,并以“按那石上书云”之名义,替石头撰《石头记》,却做到了“记”与“被记”的资格配位。
四、作者自称“在下”,写“按那石上书云”,是“借”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之石头,被变成“通灵”,被带“离恨天,灌愁海”,被“夹带”于中,记下了神瑛绛珠等(宝黛等),从“离恨天,灌愁海”下凡……归“离恨天,灌愁海”,然后在石头上公示。
五、所以《石头记》,是贾宝玉衔之的“通灵宝玉”,系之的“通灵宝玉”,记神瑛绛珠等——记宝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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