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自云、自又云”之作者头衔与话语权
(2025-04-16 10:34:52)
“作者自云、自又云”之作者,既有“作者”之头衔,又有撰《石头记》之话语权。而曹雪芹之局限性,仅仅是“被写者”,既无“作者”之头衔,又无撰《石头记》之话语权。
“作者自云、自又云”之作者,既云“雪芹披阅增删”,那么就不给雪芹之“作者”头衔;不给雪芹之话语权。我们现在所读的《石头记》,皆“作者自云、自又云”之作者的话语权:
一、是“作者自云、自又云”之作者,写出了“……故曰甄士隐云云”;“……故曰贾雨村云云”——故曰“甄士隐梦幻识通灵”;故曰“贾雨村风尘怀闺秀”。
二、是“作者自云、自又云”之作者,自称“待在下将此来历注明”之“在下”,既写石头……又写曹雪芹。
三、是作者自称“在下”,写女娲氏练石补天,将未用之石弃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该石被变成“通灵”,被带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被“夹带”于中,记下了神瑛绛珠等(宝黛等),从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下凡……归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离”开人间“恨天”,饮愁“灌愁海”一段故事,然后在石头上公示。
四、是作者自称“在下”,在写石头撰《石头记》之前提下……而写曹雪芹披阅增删《石头记》。
五、但因在客观上,石头撰不出《石头记》,所以是作者自称“在下”,以“按那石上书云”之名义——以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记在石头上之《石头记》书云之名义,替石头撰《石头记》;替石头披阅增删《石头记》。
六、由于作者自称“在下”,写石头撰《石头记》,替石头撰《石头记》,所以“作者自云、自又云”之作者不实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