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雪芹是“被驾驭者”——而不是“驾驭者”
(2024-12-17 08:40:41)
根据“作者自云”提供的证据,曹雪芹是“被驾驭者”,而不是“驾驭者”:
一、作者“故将真事隐去”,不自称“作者”,而自称“在下”,驾驭着女娲氏补天未用之石,于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撰出记在石头上之《石头记》;驾驭着空空道人、孔梅溪、吴玉峰、曹雪芹,为石头撰《石头记》当“托”;又注明出“按那石上书云……”,是总揽全局的驾驭者。
二、但曹雪芹披阅增删《石头记》,仅仅是徒有其名。因为曹雪芹毕竟是自称“在下”的者笔杆子下,《石头记》名义上的披阅增删者,是“被驾驭者”,而不是“驾驭者”。
三、曹雪芹一没有站在作者之岗位上;二没有驾驭石头撰《石头记》的权力;三没有驾驭空空道人、孔梅溪、吴玉峰、曹雪芹,为石头撰《石头记》当“托”的权力;四没有注明出“按那石上书云……”的权力。
四、自称“在下”者,注明出“按那石上书云……”,由自称“在下”者披阅增删,而不是由自称“在下”者笔杆子下的曹雪芹,披阅增删“按那石上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