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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娲氏所补之天的不容

(2024-11-04 09:58:06)

           女娲氏所补之天的不容

自从女娲氏练石补天,将未用之石弃在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女娲氏所补之天,就成了孤家寡天,形成了人所共知的大不容:

一、不容被弃在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的,“无材可去补苍天”之石;不容该石变成的“通灵宝玉”。

二、不容“司人间之风情月债,掌尘世之女怨男痴”的警幻仙子。

三、不容设置痴情司、结怨司、朝啼司、夜哭司、春感司、秋悲司、薄命司;不容贮“普天之下所有的女子过去未来的簿册”;更不容在“薄命司”,贮金陵十二钗正册、副册、又副册。

   四、不容“普天之下所有的女子过去未来”,从女娲氏所补之天下凡,来人间享受痴情、结怨、朝啼、夜哭、春感、秋悲、薄命之人生……不容归女娲氏所补之天。

五、不容神瑛浇灌绛珠草;不容神瑛绛珠等,从女娲氏所补之天下凡……归从女娲氏所补之天。

六、不容变成“通灵宝玉”的“无材可去补苍天”之石,被“夹带”于中“记”之。因而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之石头上,就没有《石头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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