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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石头记》必须“以退为进”

(2024-06-16 10:31:49)

            撰《石头记》必须“以退为进”

神瑛绛珠等,从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下凡……归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是作者将自己念及的当日之女子,自己曾历过的一番梦幻予以神化。

但由于神瑛珠等之下凡,高于人生,属于神话之范畴。而不高于人生之作者,是现实,而不属于神话之范畴,所以在“记”神瑛绛珠下凡的问题上,显然是不能胜任。所以作者不得不“以退为进”:

一、作者不自称“作者”,而自称“在下”,是退——退出记神瑛绛珠等下凡之外。

二、自称“在下”者,既注明出,石头撰出记在石头上之《石头记》,又注明出“按那石上书云……”是进。

三、自称“在下”者,在“按那石上书云”注明:神瑛绛珠等,从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下凡……归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变成“通灵宝玉”之石头,被“夹带”于中而“记”之,然后在石头上公示,则是大踏步地前进。

四、神话中的神瑛绛珠等下凡,必须由神话中的石头,被“夹带”于中而“记”之,然后在石头上公示,才是门当户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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