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雪芹给石头撰《石头记》当“托”
(2024-06-13 22:32:43)
高于人生的神瑛绛珠等,从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下凡,唯有高于人生的石头,被“夹带”于中而“记”之,然后在石头上公示。
不高于人生的作者,因在规格上的不对等,不能“记”高于人生的神瑛绛珠等下凡。故作者不得不淘汰自己的作者形象,不自称“作者”,而自称“在下”,以达到“以退为进”之目的:
一、是自称“在下”者注明出,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之石头,撰出了记在石头上之《石头记》。
二、是自称“在下”者注明出,“按那石上书云”:神瑛绛珠等,从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下凡……归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变成“通灵宝玉”之石头,则是被“夹带”于中“记”之,然后在石头上公示。
三、自称“在下”者注明出,空空道人从石头上抄回《石头记》,改《石头记》为《情僧录》;东鲁孔梅溪则题曰《风月宝鉴》;吴玉峰则题曰《红楼梦》;曹雪芹披阅增删了该《石头记》,则题曰《金陵十二钗》,纯粹是给石头撰《石头记》拉“托”,以增加石头撰《石头记》的可信度——以增加“按那石上书云……”是那记在石头上之《石头记》书云的可信度。
四、由此可见,曹雪芹给石头撰《石头记》当了“托”。因为自称“在下”者,既可以披阅增删“你道此书从何而来”之注明,又可以披阅增删“按那石上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