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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明”石头撰《石头记》对作者之要求

(2024-05-31 20:25:41)

           “注明”石头撰《石头记》对作者之要求

石头撰《石头记》之利是,可以“注明”出“按那石上书云……”但石头撰《石头记》之弊则是,撰不出《石头记》,还得作者来撰。于是石头撰《石头记》之需求,就对作者提出了一系列之要求:

一、作者必须自觉自愿地,自毁自己的作者形象,不自称“作者”,而自称“在下”,以避免作者与石头争着撰《石头记》,从而形成石头撰《石头记》的一家独大。

二、自称“在下”者,必须既“注明”出,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之石头,撰出记在石头上之《石头记》,又“注明”出“按那石上书云……

三、自称“在下”者,在“按那石上书云……”中,必须“注明”:神瑛绛珠等,从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下凡……归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变成“通灵宝玉”之石头,不过是被“夹带”于中而“记”之,然后在石头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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