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神瑛绛珠”——作者“不行”石头“行”
(2024-05-19 11:19:59)
记神瑛绛珠等,从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下凡……归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但作者“不行”,石头“行”:
一、作者不能被带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被“夹带”于神瑛嘴里……被系于贾宝玉脖子上而“记”之,也不能在自己身上公示。
二、但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之石头,却能被变成“通灵宝玉”,被带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被“夹带”于神瑛之嘴里……被系于贾宝玉脖子上而“记”之,然后在石头上公示。
三、“待在下将此来历注明”之“在下”,既写石头撰出记在石头上之《石头记》,又写出“按那石上书云……”虽然是“曹操捉刀”式的“捉刀”行为,但却成全了,神瑛绛珠等,从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下凡……归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被“记”被公示。
前一篇:“注明”即“捉刀”
后一篇:《石头记》最值得佩服的人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