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明”即“捉刀”
(2024-05-19 07:30:18)
“待在下将此来历注明”之“在下”——自称“在下”者“注明”,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之石头,撰出了记在石头上之《石头记》;“按那石上书云……”是那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记在石头上之《石头记》书云,是一种类似于“曹操捉刀”的“捉刀”行为:
一、“注明”即“写出”。
二、“写出”即“捉刀”。
三、因为石头撰出记在石头上之《石头记》;“按那石上书云……”是那记在石头上之《石头记》书云,毕竟是自称“在下”者“注明”——毕竟是自称“在下”者“写出”。
四、但自称“在下”者,毕竟不是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之石头;“按那石上书云……”毕竟不是那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记在石头上之《石头记》书云。而是自称“在下”者的“捉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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