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形是《石头记》主人公之资格
(2023-12-14 14:37:58)
人形是《石头记》主人公之资格,有人形者,有资格被称之为主人公。无人形者,无资格被称之为主人公:
一、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之石头,因无人形,故无主人公之资格。该石被变成“通灵宝玉”,亦无人形,故亦无主人公之资格。而非人形之石头,所拥有之资格,仅仅是“记录者”之资格。
二、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的神瑛侍者,有人形;脱却草胎木质,幻化人形,仅修成个女体的绛珠仙子,有人形。故神瑛绛珠有主人公之资格。
三、神瑛绛珠(宝黛),从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下凡……归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是主人公之行为。而“通灵宝玉”被“夹带”于中而“记”之,然后在石头上公示,则是“记录者”之行为。
前一篇:石头任“记录者”不兼任“主人公”
后一篇:给女娲氏补天未用之石泼些冷水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