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石头任“记录者”不兼任“主人公”

(2023-12-14 08:16:58)

           石头任“记录者”不兼任“主人公”

大荒山无稽崖,是石头的类聚之处,不是人类的群分之处。故变成“通灵宝玉”,没有人形之石头,只能担任“记录者”,不能担任“主人公”——“记录者”与“主人公”不得由石头兼任。

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是人类的群分之处。有人形之神瑛侍者,可担任“主人公”,不可担任“记录者”——“主人公”与“记录者”,不得由神瑛侍者兼任:

一、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之石头,被变成“通灵宝玉”,是被变成“记录者”——不兼任“主人公”。

二、该“通灵宝玉”,被带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被“夹带”于中,并不是与“主人公”——神瑛绛珠,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而是被“夹带”于中,而“记”神瑛绛珠等,从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下凡……归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

三、“记录者”——“通灵宝玉”,归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复原本质,则是以“字迹分明,编述历历”之《石头记》,公示“主人公”宝黛之说——神瑛绛珠之说。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