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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早的泡妞历史是还没有参加工作,在家待业的那段.一群不到20来岁的市井混混,统一骑着26型的凤凰\永久\飞鸽,一般情况下,低于飞鸽级别的都不带玩.穿梭与大街小巷,流走于街头巷尾.
80年代中期的社会环境,没有一点情色抒发的兴致.别说男人装了,稍微带点美女图片的杂志也就是大众电影了.那时侯也没有网络普及,甚至电视和电话还都属于比较奢侈的物品.待业青年的精神大都比较空虚,日常嗜好也就是聚众喝酒,上街秀蜜泡妞.说白了也就是不学无术的一小撮人,但当时这一小撮人的数量还是比较令首都的治安头疼的.
我基本上属于比较胆小的范围,但就是这个胆小的原因使我比较迅速的脱离了这个团伙,也就是说胆小救了我.
但是你千万不要认为这一小撮人不学无术,事实上,如果两拨同时磕上了一个妞,都想让这妞成为自己一方某一成员的马子,双方是一定要分出胜负的.当然,这妞一定的非常标致.估计目前的妞肯定没有当时的幸福,那场面太牛叉了.
那时候泡妞不是用钱作为基础的,当然一点钱没有也是不行的,但俩人看场电影也就几块前的事,更何况那时侯也没什么钱,比较有钱的人头出来的一摞摞也就是十块的.
一般情况下,先文后武.双方先碴琴,用现在的话说就是街头不插电摇滚.这边一首<让我一次爱个够>,那边绝对是<噢莎莉>,遇到火的时候,每边也得四五十人,就为了其中一位看中的妞,想想那时侯也真够痴情的.说不定日后的摇滚巨星或许就有这里面的街头碴琴出来的.
碴琴之后还分不出来谁最真性情凯子,或是双方平分秋色就接着碴舞,街头霹雳.我靠那时侯牛叉了去了,经常能吸引这一地域的多数人的观看.碴舞还不能解决问题,或许是某一方率先挑衅,压轴大戏--碴架就开锣了.往往是不流血不算完.至今20年过去了,我胳膊上缝的13针刀口仍沥沥在目.这还算是轻伤.
终于,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也就是在我受伤害怕,被家长囚禁在家的时候,又经过一场PK之后,这一地面算是彻底消停了.据说当晚光警车就出动了10多辆,还不包括主要骑自行车的警察.估计那场面也一定不次于北大学生被杀后的请愿现场.起因还是为泡妞,想想这妞如今也得四张多了,当年那可是刚开张没多久的港澳中心的妞,春风之面,杨柳之身,诱惑的两方大打出手,火拼街头.
现在回想起来,敢在大街上用上述行为泡妞的都是真性情中真性情.现在好了,泡妞幸福多也容易多了!就是不知道还有没有真性情.
真性情泡妞,绝一般妞不配,但现在那个妞一般,谁都不是省油的灯